呼和浩特目前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对于想要落户呼和浩特的人们来说,只要符合下面几项的任何一项,均可以落户呼和浩特。
1、购买商品房就可以落户
呼和浩特落户政策新规定,在呼和浩特市市区只要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并且实际居住生活,就允许其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在呼和浩特市落户。
2、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落户
中专以上毕业生,在呼和浩特市人才市场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先落户后就业,允许其本人落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原来是农业户口的毕业生,落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后,自动转为城镇户口。
3、其他经审批落户人员
新办法规定,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户籍准入申请必须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后,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落户:
(1)引进的各类急需人员(允许其配偶、未婚子女随迁);
(2)出国留学回国录用人员(允许其配偶及未婚子女随迁);
(3)干部异地调动(允许其配偶及未婚子女随迁);
(4)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允许其配偶及未婚子女随迁);
(5)经市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试录用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允许其配偶及未婚子女随迁);
(6)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大、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需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2 落户呼和浩特的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对于落户呼和浩特的条件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说明,只要是满足以下落户呼和浩特的条件内容的,均可以实现呼和浩特落户。
1、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户口迁移。
所需材料包括:落户申请;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落户人标准身份证照片;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备落家庭户条件的,提供申请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及居住证明或直系亲属接收证明、不具备落家庭户条件的,可落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办理落户,还需要提供回国入境使用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经有资质机构翻译的毕业证翻译件。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在校生户口迁移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
所需材料包括:
(1)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后申报将户口迁移到录取院校所在地的,凭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新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2张标准居民身份证照片,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2)入学时未迁户口,在校期间需迁移户口的,凭学信网查询学籍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比照新生入学程序办理户口迁移。(3)全国在校大学生凭学信网查询学籍证明和身份证可在线落户呼市人才储备集体户,在校大学生通过互联网上传落户申请,学信网查询的学籍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办理户口登记。
3 呼和浩特落户政策细则
呼和浩特为进一步切实解决好落户问题,进而给出如下的政策细则解释,其中呼和浩特落户政策细则如下:
1、允许农牧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落户
农村牧区籍人员,可以凭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申请落户城镇,其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同样也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等。
2、全面放开农村牧区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长期就业居住和举家迁徙的农牧业转移人口的落户限制。
自治区内农村牧区考入区内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学生,依照本人意愿,可以将户口迁入就读院校集体户。毕业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将户口迁入经常居住地。
3、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
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区内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取得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需要的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依照本人意愿,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可以在我区大中小城市、建制镇申请落户。
以上是呼和浩特落户政策部分内容,具体呼和浩特落户政策情况,可参考《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