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宁落户新政策已出台,调整了一些南宁落户规定的内容。规定指出,在南宁市城区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具体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具体落户准入条件,可由南宁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3、规定还指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户籍人口申请在南宁市城区登记常住户口的,按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户籍同城化规定执行。
4、对在南宁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各类专业人才,实行“零门槛”入户政策。
2 南宁积分落户细则
南宁积分落户目前也是在不断的改进,下面具体看下南宁积分落户细则:
1、在南宁市*生产型企业,实际*固定资产额达到10万元,自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经营满1年,并在本市居住满1年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2、以专利、科研成果作价向本市企业*入股,股本达到10万元的*人,在本市居住满1年的,*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3、承包、*经营本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从承包、*之日起3年内,缴纳税金每满10万元(含所得税、流转税),可为承包、*经营人及其直系亲属、企业专业人员中的1人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4、本市户籍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专业人才到贫困地区工作的,可保留其在本市的居民户口。
3 南宁积分落户计算
南宁积分落户计算,主要是按照累积积分来计算的,具体积分得分如下:
1、申请人与在南宁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2、申请人如果有自有产权的住房,每连续住满1年可以积1分;租房并签正式合同或者住单位宿舍,每连续住满1年积0.5分。
3、另外还有7项增分积分,主要是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能力、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等方面,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加得分。
根据以上积分的累积计算,当积分达到100分的时候,可以在南宁地区申请落户。考虑到积分落户是一项人口服务管理政策,因此大体上是十分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