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积分落户政策的规定是: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转市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口迁移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市内户口迁移需满足在落户地实际居住的要求,提供户口簿、身份证、落户地房屋合法手续(房证或契税证)、申请书等手续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外埠人员在沈阳市购买成套住宅(商品房、二手房无面积和金额限制)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准予其本人、配偶及同住的父母、子女户口迁入我市(18周岁以上子女可以单独迁入)。
外地人员落户到沈阳,目前主要有三种政策:
1、在沈阳购买商品房,取得合法的房屋产权证后,可以落户。
2、在沈阳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有一定的学历,可以按照引进人才的落户*。
3、按照*的积分入户政策,居住满一年以上,办理过居住证的,在沈阳缴纳社会保险,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60周岁以下,积分达到120分的,可以按照积分落户政策办理入户。在购房落户政策中,买住宅没有面积限制;买非住宅类的商业网点,要求50平方米以上才可以办理入户手续;新建的办公用房需要80平方米以上。
2 沈阳积分落户细则
根据沈阳市政府网站发布《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沈阳积分落户细则。
“意见”中提出,在沈阳市城区(“三县一市”除外),建立完善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制度。落户考核的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基础指标:包括学历(职业资格)、年龄、连续办理《居住证》年限、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4项指标。
“一票否决”指标:申请人参加邪教组织的,取消申请积分落户资格。
申请人的总积分为基础指标各项分值之和。当总积分达到120分的,准许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沈阳市。
3 沈阳积分落户计算
沈阳积分落户计算的数据是根据落户人的具体情况得到具体分值,以下是不同学历和经历的人情况介绍。
1、申请人取得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或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可获得积分,*分值为100分。申请人学历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积分如下
(1)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一级(*技师),积100分
(2)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二级(技师),积90分
(3)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三级(*),积80分
(4)大学专科学历或取得四级(中级),积70分
(5)高中学历(含中专、中职)或取得五级(初级),积60分
(6)申请人取得初中学历或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积50分
(7)申请人为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积40分
2、年龄指标,*分值30分:
(1)申请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积5分;
(2)年龄每减少1周岁,积分增加1分。
3、连续办理《居住证》年限指标,*分值30分:
申请人在我市城区连续办理《居住证》的,每满1年,积分增加5分(办理《居住证》出现中断的,重新计算积分年限)。
4、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指标,*分值30分:
申请人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积分增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