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买卖是不可以的,如果您需要的话,可以进行土地流转,从农民手里把土地的使用权流转过来。
1.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是可以落户的,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在我市购买成套住宅商品房(含二手房)达到60平方米,本人及配偶和未婚子女可落户3人。每递增20平方米,增加直系亲属一人。一套住房五年内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原房主的户口必须迁出)。 有一点要注意,落户口,必须原来的户主把户口给转出去,卖房子给你的户主如果死活不把户口转出去,你还是不能转成南京户口,这个事先要了解好,协议好的 你可以去南京公安局户籍科咨询或者再南京公安局网上查询。 带上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 费用很低的 2.档案可以转过来
拆迁安置房是可以办产权的,但是要5年以后才能办,有了产权就能过户,有了房子,外地的户口当然可以转过来,有一点就是安置房一般都办不到国土,这样说吧,90%以上的拆迁安置房都办不了国土,如果小区有大国土就可以办小国土,产权是肯定能办的,我是专业的二手房经纪人,所以,,加分哈,嘿嘿。。
拆迁安置房是可以办产权的,但是要5年以后才能办,有了产权就能过户,有了房子,外地的户口当然可以转过来,有一点就是安置房一般都办不到国土,这样说吧,90%以上的拆迁安置房都办不了国土,如果小区有大国土就可以办小国土,产权是肯定能办的,我是专业的二手房经纪人,所以,,加分哈,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