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提供三个建议供广大购房者参考:1、通过审查对方户口本,并留存相关证据,了解对方二手房目前户籍状况。2、在交易之前到户籍登记机关查询原户主户籍情况,并在房产过户登记之前要求迁出。相比第一种做法,这种方法是最保险的。为什么要选择在房产过户登记之前迁出这是因为如果在过户登记之前知道对方户口未迁出,购房者可以拒绝买房,解除交易合同;如果等到已过户再要求迁出,问题就很棘手。3、细化合同内容,增加合同中户口迁移违约条款。在购买二手房时,第一,可以在签订购房协议时约定好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明确约定原产权人户口迁出的时间以及不及时迁移应负的违约责任,明确了违约责任,就可以免除买方在损害方面的举证责任;第二,约定好付完房款的时间。为保证售房人履行合同或在售房违约时得到保障,购房人还可以户籍迁移作为支付部分房款的条件,避免购房后发生户口迁移纠纷。第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附件中提出“强制迁出户口”的条款,如果超过一定的期限,有权要求对方户口强制迁出。以上是对二手房户口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购买二手房户口怎么办等问题的简要分析。事实上,在微观上,现实中二手房户口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在处理二手房户口的问题上,广大购房者最关键的是要做好预防工作,在预防上下工夫。
你好,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只要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按照协议约定认真履行,如果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后,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广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你好,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只要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按照协议约定认真履行,如果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后,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广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办,房屋买卖违约如何处理?逾期交房合同未约定逾期交付房屋违约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违约金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办,房屋买卖违约如何处理?面积出现误差合同未约定房屋面积误差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出现误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面积误差按下列办法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三、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办,房屋买卖违约如何处理?变更规划、设计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四、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办,房屋买卖违约如何处理?房屋质量不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和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参阅本节第四项退房纠纷的处理),其它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限期修复,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因修复造成交房延误的,可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房屋的质量应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为依据,购房者对房屋质量存有疑虑的,可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测。五、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办,房屋买卖违约如何处理?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前述“规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计算:合同未约定的房屋权属证书取得日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计算。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因出卖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购房者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希望能帮助到您。
新房刚买时,房主需要向国家交契税、印花税、公共维修基金,交了这三笔钱后,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对此房产进行备案,然后下发房产证。房产证没有下来,要看原房主有没有向国家交上述三笔钱,如果没有交,还可以让开发商把购房合同改成你的名字,然后你交这三笔钱,吓得房产证上就直接是你的名字。银行贷款给第一任房主,不一定需要房主有房产证,只要开发商有整个小区的大房产证就行。当然,你看中的房子已经开始交月供了,不管房产证什么时候能下来,此房的材料早就在国土资源管理据备案了,这种情况下根本不可能靠更改购房合同来过户,只能等房产证下来以后再去以二手房的名义过户了。而且银行说转按揭服务,但是实际上根本不给你办,所以要先等房主把贷款还清,房子没有任何债务后再过户。如果你也想贷款,只能等到房产证办下来以后再办理贷款手续了。期房,最不靠谱的就是期房。面积缩水、承诺的东西达不到、物业管理不称心等等等等..还有一个麻烦——现在房价上涨比较快,谁也说不清楚等房产证办下来时,房子的价格是多少,如果到时候房主涨价,不按现在的约定价格卖给你怎么办?你现在确定买房的承诺是你向房主交定金,而且一般这种房主都会要求你来还贷款,如果房产证下来以后你们谈崩了,那定金和你已经还的月供怎么办?签协议是个办法,但并不解决根本问题。找中介公司,谁知道房产证下来时这个中介公司、这家店、这个为你办事的业务员还在不在?如果你还有别的选择,我劝你不要再考虑这套房子了。如果真想买,那你最好到国土资源局认可的、政府开的公证处做个房屋买卖公证,在公证书里要有确定交易已经达成,房款已经全部付清,此房的所有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你的身上,房产证下来以后,原房主全权委托你办理所有过户手续(也就是不用原房主出面,你一个人拿着相关材料就能过户)等条款。这样你的利益能得到保障,房主那边也能拿到钱,以后过户的事他也不用操心,对你们双方都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