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品房市场起源于80年代初期。
改革开放背景下,各种市场机制逐渐建立,政府开始尝试引入市场机制来改革住房制度,商品房市场自此开始蓬勃发展。
在此之前,住房主要由单位福利分配或个人自建为主,个人并没有拥有产权。
1988年,我国召开第一次住房体制改革会议。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启动住房消费的措施。
如住房货币化分配制度改革、相继开放住房二级市场等,个人消费逐渐成为房地产消费市场的主体。
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商业银行自营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鼓励消费贷款的若干意见》等房贷政策出台。
为及时掌握房地产行业开发建设及经营情况,国家从1995年起,正式把房地产开发统计纳入国家统计制度,要求各市定期统计上报数据。
1998年,政府发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停止福利分房制度,全面推行住房商品化。
1998年,中山市住宅过剩了吗?房价会涨还是会跌?。
刚刚,楼市重磅政策继续出台:取消房贷利率下限;公积金利率下调;首付款比例下调。
中山市商品房市场未来会如何?1998年之前的中山商品房市场中山市,首批商品房同样开始于80年代初期。
为方便归国侨胞及先富起来的人士置业安居,中山于1980年开始兴建首个商品住宅——莲峰新村,于1981年12月发售时,有80平方米一厅两房和100平方米一厅三房两种规格,售价各为2.1万元和2.5万元。
随后一批住宅小区不断兴建:1984年华佗新村、1985年下闸新村、1987年江畔新村、1989年柏苑新村和松苑新村、1992年竹苑新村,以及随后兴建的东明花园、东盛花园等等。
从房价来看,当时江畔新村、柏苑新村的配套价为480-580元/平方米,住房困难户岀资四成即可购买,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个人岀资大概是1.5至1.9万元之间。
1988年,中山市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年人均工资为2763元,一年收入可买一套住房。
上述住宅小区主要为解决城区市民住房困难,及用于落实华侨房屋政策。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中山的商业房地产市场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房贷业务还未兴起,单位福利分房仍是主流。
因此,这些住宅小区,较大比例的住房以四成售价出售给住房困难户、部分住房是市内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购买用于分配给单位职工、剩余小部分通过纯商业销售的方式出售给当时先富起来的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同胞等。
各种级别的官员、大大小小的商贾、来去匆匆的港澳侨胞、形色各异的原住房困难市民,共居同一小区,和谐为邻。
带来的显赫成果就是:中山市于1997年获得“联合国人居奖”。
私产房方面,中山市政府于1985年4月,成立市房产登记发证办公室,对全市私产房进行重新登记发证。
至1990 年底止,全市已登记私产房60103户,重新发证 57319 户。
1990年,中山全市当时只有8家商品房建设企业。
由于当时许多法律和规章制度不健全,行业管理不完善,企业盈利机会较高,开发企业个数迅速扩大,1994年增加到29家,掀起了一股房地产开发的热潮。
1998年后的中山商品住宅市场房地产开发企业,从1990年的8家、1994年的29家,到2002年的161家;到2022年,全市房地产业法人单位已高达8425家。
迅猛提升!1999年,当年全市商品住宅销售了50万平方米,住宅均价2770元/平方米。
到了2023年,当年全市商品住宅销售了346万平方米,住宅均价已超1.3万元/平方米。
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的峰值是2016年,超1015万平方米。
得益于2015年下半年,深圳客开始蜂拥进入中山扫货,带动香港客、广州客、东莞客等都纷至迭来,合力创造出了这个可能是中山市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最高峰”。
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