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被执行人:海口智力开发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608Q法定代表人:李先刚法人身份证号:460032******2016单位所在地:海口市龙昆北路中航大厦7楼案情介绍:关于申请执行人黄裕勋与被执行人海口智力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2)琼0107民初874号民事判决书、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琼01民终399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23)琼0107执806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一、向申请执行人黄裕勋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49057.3元、逾期办证违约金80707.18元、房屋面积差价款4954.94元;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向本院缴纳本案执行费1920.79元。
联系举报电话:苏祥虎法官 (0898)65873365此信息独家授权今日头条发布,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自行转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