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人员可依视频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近日,市建委发布《2017年沈阳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沈阳建筑、拆除工地出入口处应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施,视频内容须保留30天以上。
全市将广泛开展社会监督、企业自律,政府监管防治工作,降低施工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据了解,此次整治范围主要是:建筑施工现场、拆除施工现场和混凝土搅拌站。
在建筑施工现场,应有连续、密闭的钢骨架广告式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3米,不得有污损或破损,要在围挡内侧增设喷雾降尘系统,并定时开启。
场内车行道要用混凝土硬覆盖,其余非道路区域可沙石覆盖,出入口、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场地空间要栽花种草,美化、绿化施工现场环境。
场内每天要定时洒水降尘。
出入口必须安装地埋式轮胎自动清洗机,不准车辆夹带泥沙出门。
严禁露天搅拌混凝土;严禁高空抛掷建筑垃圾;不得现场焚烧废弃物;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
必须在每个作业面设立环保垃圾袋专区,配备环保垃圾袋。
所有建筑垃圾、地面灰尘等必须清理干净、装袋运走。
垃圾装袋后在48小时内未能及时运走的,应当在建筑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
出入口处应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施,重点监控出入车辆冲洗及渣土车覆盖情况。
视频监控内容必须完整保留30天以上,市区监管人员可依据视频影像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此外,在拆除施工现场,应有连续、密闭的钢骨架广告式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3米,不得有污损或破损,要在围挡内侧增设喷雾降尘系统,并定时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