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现实中,物业公司和业主难免会有矛盾纠纷,业主反映较多的问题包括房屋漏水、公共设施未及时维修、垃圾未及时清理、绿化不到位、小区出入人员及车辆管理不严等。
遇到上述情况,业主大多选择拒交物业费来表达不满。
2月23日,记者了解到,安徽司法发布此类矛盾纠纷的调解案例供读者参考。
2018年11月12日,阜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吴某某签订一份《某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双方约定了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依据、计算方式以及违约责任。
在此期间,双方因“恒温费”发生分歧。
物业多次要求吴某某交付包括“恒温费”在内的物业费及违约金;吴某某则以一直未在该房居住、物业费计算错误为由,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一时间,双方争持不下。
争议焦点集中在物业收费是否合理和未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是否合法。
吴某某称,房子没人住“恒温费”足额收取不合理,同时物业费计算偏高。
物业负责人称物业公司的工作也面临许多实际困难,可能物业费计算会有偏差,但“恒温费”一定要缴纳,且吴某某需支付违约金。
调解员对双方的调解意向进行了认真梳理,分别沟通,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物业公司放弃违约金,并重新核算“恒温费”,若吴某某逾期未支付物业服务费,再支付违约金。
该纠纷得到妥善解决,2021年10月17日,当事人双方共同到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室签订调解协议书。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