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司机或洗车员因在缺乏安全防护不遵守操作规程的情况下清洗危化品运输车槽罐而受到职业伤害甚至丢掉性命的事故并不罕见↓↓↓2023年8月6日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蔡家镇范华洗车厂,1名作业人员身着医用防护服进入油罐车进行清洗作业时中毒。
3名人员发现先后进入罐内施救晕倒当天,4人相继死亡。
2022年1月11日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新马桥镇一洗车店,在清洗一辆槽罐车时,造成槽罐车驾驶员与洗车店2名工作人员窒息,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0年11月14日宁夏银川市宁东镇东湾村一司机在清洗柴油罐车内部时,由于罐体内空气稀薄,且罐内存在大量有毒气体,个人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晕厥被困在槽罐内。
因救援人员处置得当、抢救及时,伤者脱离危险。
2019年12月24日安徽巢湖市安徽玖隆弘毅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在冲洗槽罐车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危化品运输车槽罐清洗安全问题像老虎张开的血盆大口,随时危及着清洗人员的生命安全。
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可以从三个方面加强监管,防范此类事故发生。
参照新业态监管模式,推动相关部门落实责任。
笔者了解到,根据法律规定,危化品运输车辆由交通运输部门管理,清洗时的危险废物排放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管,但对于危化品运输车槽罐的清洗,目前法律法规或部门文件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相关行业标准也尚未出台。
目前,尽管有不少地方已经出台了文件,要求危化品运输车到指定的、具有资质的清洗场由专业人员清洗,但在现实中,为了节省成本,一些私人车队老板仍会要求司机到普通洗车点清洗或者让司机自行清洗。
针对这种现象,笔者认为,在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行业标准出台前,可参照新业态监管模式,由政府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对危化品运输车槽罐清洗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进行明确,并以文件或备忘录的形式印发,解决监管职责不清、界限不明等问题。
落实“双规”“双签”措施。
危化品运输车槽罐内空气不流通,因此被人们称为“流动的有限空间”。
人员进入罐内作业,如防护不到位,很容易发生中毒或窒息。
因此,进罐前,应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原则,严格落实“双规”“双签”措施。
“双规”就是规定危化品运输车到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场所清洗,规定由专业人员清洗。
“双签”就是对每次运输的危化品的介质、运输时间、线路,由押运员和清洗人员签名,并盖上清洗单位公章,防止一些私人车队老板要求司机到普通洗车点清洗或者要求司机自行清洗。
这样既可以让清洗工了解清洗的物质从而采取科学合理的清洗方法,也有利于监管人员根据“双签”表格精准监管。
打击非法违法清洗危化品运输车槽罐的三种行为。
第一种是一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没有被列入危化企业管理,从而降低清洗操作要求甚至没有作出要求。
对此类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应参照危化企业进园区的做法,要求将危化品运输车队列入危化品管理范畴。
第二种是列入危化品管理范畴,对超出罐检报告列表范围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第三种是对企业主要求司机到普通洗车点清洗或者自行清洗,私自排放危险废物的行为,不但要处罚企业、司机,提供清洗场所的单位或个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作者:林矩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