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早七点,速览全国法治新闻8月16日星期日,农历六月廿七封面 最多向购房者索取“茶水费”400余万元,嘉兴10名销售人员被判刑 嘉兴一家房地产公司的10名销售人员,利用案场对房源销控的职务便利,向客户索取额外“茶水费”,最多的居然累计索取400万元。
近日,南湖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这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10名被告人获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部分被告人获缓刑。
庭审现场 2018年春节刚过,准备买房的张女士就四处看房,她听说有一个楼盘很紧俏,就赶紧跑到售楼处去预约,但是销售周某告诉张女士:“现在房源已经没有了,如果已经购买的客户愿意转让可能需要加一点钱……”张女士觉得原来的客户转让房屋,加点钱也是应该的,她没有反对。
几天后,周某打电话通知张女士,告知现在有一套房子客户要转让,但是需要额外加12万元的更名费。
张女士考虑了一下,便通过支付宝转账了12万元。
事后,被告人杜某作为销售经理从中拿走了6万元,剩下的由被告人洪某的销售团队分赃。
就这样,很多被告知需要等其他客户转让房源的买房者像张女士一样通过加价的渠道买到了该楼盘的房子。
被告人杜某是本案的关键人物,2017年2月,经人介绍进入嘉兴这家房地产公司并担任该公司开发的一房产项目销售经理。
2018年2月,他发现该楼盘非常热销,于是,他向被告人洪某、周某提出向客户收取“茶水费”的想法,3人共谋,“茶水费”只收取现金,不出具任何收款凭证。
据杜某交代,自己到底收取了多少“茶水费”也记不清楚了,他除了支付自己买房的80多万元,还帮妹妹支付了买房款近40万元,这些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