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石伟)“我钱花了,协议签了半个月,你突然说游戏规则变了,承诺的东西兑现不了?”昨天,房屋维修公司的小老板郭先生说,他在赶集网花了5000元做广告排名推广,刚推了两个星期,却被告知因为规则调整,他原本位置靠前的排名广告被后撤了。
郭先生介绍,他是赶集网的老会员,6年来一直在赶集网上做广告推广,以此扩大业务订单数量。
“今年7月下旬,我在会员账号里充了5000元钱,赶集网赠送了3000元,共用这8000元做黄金展位的广告推广。
我排名在同类广告中的第五位,客户很容易看到我们公司。
”郭先生说,谁知道两个星期之后,当时与他签订协议的李姓工作人员告诉他,因为赶集网与58同城网合并,目前来自58同城的广告客户享有优先推广待遇,郭先生现有的排位需要被往后调,被排在了十几名后。
“我不接受这样的道理。
我交钱在先,你现在告诉我说游戏规则改变了,单方面把我的排位调整到十几名之后,这对我很不公平。
”郭先生说,他多次联系那位李姓工作人员,并向赶集网总部反映,要求要么享受原有的排位待遇,要么退还剩余费用,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在郭先生手里,记者看到了他当时的充值协议,上边并未看到关于如何排位的明确约定。
记者找到与郭先生签订协议的公司—武汉海诺惠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希望了解情况。
该公司一位梁姓负责人表示,该公司是赶集网在武汉地区的代理商,与郭先生签订协议的李姓工作人员已经离职。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李姓工作人员,对方表示,郭先生所说事情基本属实,但“在签订协议之前,我告诉过他,他的广告位排名可能不会一直靠前,他也认可。
后来确实因为公司总部政策调整,58同城那边的客户过来的比较多,而他的预算(所交的费用)不足,不能再排在前边”。
李姓工作人员说,她已经在8月上旬离职了。
梁姓负责人听取了郭先生介绍的情况,郭先生提出“要么保存原有的排位,要么退还剩余费用,并赔偿损失”。
梁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她可以向赶集网总部申请退还郭先生的剩余费用,但是郭先生所说的损失,需要郭先生提交证据,否则公司不能认可。
湖北凌枫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坤志介绍,消费者在购买网络广告推广服务时,应该将具体规则以及排名位置在合同明确约定,并且将可能出现的因规则变化造成违约情况也条款化确定,以便出现纠纷时判定责任,否则就会陷入各说各话又无法举证的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