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法院判赔60万元!警惕搬家行业的李鬼!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替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市下城区方圆搬家服务部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方圆服务部立刻停止相关侵权行为,赔偿三替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60万元等。
近年来,三替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替公司)频频接到客户投诉,声称自己找来的三替公司是冒牌,这让一向注重口碑和信誉的三替公司很意外。
经过仔细调查,三替公司才发现自己的商标被假冒了,三替公司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于是一纸诉状将假冒者告上法庭。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中院)对三替公司与杭州市下城区方圆搬家服务部(下称方圆服务部)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方圆服务部立刻停止相关侵权行为,赔偿三替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60万元等。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该案主审法官李奕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三替案件是一起非常典型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
该案判决表明,假冒他人驰名商标,靠搭名牌顺风车,靠走“山寨”之路、恶意傍大牌的投机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三替”商标遭遇假冒三替公司诉称,其创立于1995年,先后被认定为杭州市著名商标、一级搬家企业、全国家庭服务行业知名品牌单位、中国驰名商标等。
三替公司于1997年8月14日获得第1079734号“三替”注册商标,核准注册在第39类搬运服务、家具运输等服务上。
同时,三替公司在第35类、37类、42类等多类别均注册有“三替”商标。
三替公司认为,方圆服务部未经三替公司授权,至少从2013年起,擅自使用与三替公司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三替”标识,作为对外宣传、使用的商标,且假冒了多个三替公司网站,公然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并在受到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后仍拒不改正。
其侵权目的明确,主观恶性极大,侵权持续时间较长,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侵权行为给三替公司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
据此,三替公司将方圆服务部诉至杭州中院,请求法院判令方圆服务部立即停止侵犯三替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关闭用于侵权行为的涉案网址,停止使用、注销涉案域名,刊登声明,赔礼道歉,并赔偿三替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05万元。
方圆服务部辩称,网站是其委托下沙五角星科技公司制作,2018年5月被稽查大队罚款1万元,罚款后已经关闭了,不知网站因何原因又开通了。
方圆服务部经营规模小,缺乏法律意识,不清楚后果的严重性,实施了三替公司指控的行为。
法院判赔60万元杭州中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主要为方圆服务部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方圆服务部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等。
关于方圆服务部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法院经审理认为,三替公司据以主张权利的注册商标在有效期限内,其商标专用权应受法律保护。
该案中,方圆服务部在涉案网站的网页中多处突出使用“三替”“三替搬家”文字的行为构成了对“三替”标识的商标使用。
同时,将被控侵权标识与三替公司的第1079734号注册商标核进行比对,两者均包含了“三替”文字,且字形、读音、含义及字体均相同,故两者构成近似。
因此,方圆服务部未经商标注册人三替公司的许可,在同一种服务上使用与其第1079734号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其与三替公司之间的关系产生误认、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