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刚梁有一位国企领导,他的职务是“副巡视员”,名片看起来很霸气。
其实这是一个非领导职务;后来,国有企业搞“去行政化”专项整改,他的职务变成了“二级咨询”。
显然,他的名片没原来那么霸气了,因为在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咨询”“顾问”可能只是一个很初级的职位,比如“理财顾问”“置业咨询师”。
前面我们讲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提出,要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
什么是“市场主体地位”呢?就是国有企业本质上是一家独立的企业,不是上级部门的附属机构,所以要回归企业,拥有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如果企业没有这两个权利,就谈不上市场主体了。
但是,长期以来,我们是一套行政化的思维模式,主管部门认为国有企业就是隶属于政府部门的下级单位;而一些集团公司总部,也把下属的二级公司、三级公司当作下级单位来管理,所以从上到下,形成一套行政化的管理方式。
国有企业行政化管理的问题,在各家企业的总部显得尤为突出。
主要体现在总部管得过多过细,搞文山会海,办事效率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这种现象,叫“总部机关化”。
央企总部机关化其实是有历史原因的。
我们很多央企,最早都是国家部委,比如中石油的前身是石油工业部,国家电网的前身是电力工业部,中国电信的前身是邮电部,北京这样的央企总部有3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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