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判决一网店侵害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牛集团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人民币10000元。
原告公牛集团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国内知名的开关、插座生产企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分别核准使用在第9类“电开关、插座”等商品上,该商标至今处于合法有效、权利稳定状态。
该公司注册的“公牛”系列品牌商标在中国境内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的声誉,具有较强的显著性和较高的知名度,经过公司的多年使用、宣传和维护,在消费者心中,已与其品牌产品紧密地联系起来成为区别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