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1日发布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信息显示,南通一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擅自夜间施工产生噪声污染被罚款1万元,处罚信息如下:当事人南通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夜间建筑施工证明的情况下,于2023年10月30日凌晨在新安街道震泽路与净慧西道交叉口地铁四号线二期项目建筑工地使用混凝土泵车一部、混凝土搅拌车一部连续施工并产生噪声污染。
经测量,场界噪声结果为58.6dB(A),属擅自夜间施工并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于2024年01月11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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