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按建筑高度分类: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
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和二类。
类别高层民用建筑单、多层民用建筑一类二类住宅H>54m27<H≤54mH≤27m公建H>50m的公建;24m以上任一楼层S>1000㎡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建筑;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和书库。
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他高层公共建筑H≤24m的其他公共建筑H>24m的单层公建住宅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宿舍、公寓等其他类型居住建筑,按公共建筑的有关规定执行。
老年人照料设施是指床位总数≥20床的集中照料服务建筑,不包括其他专供老年人使用的、非集中照料的设施或场所,如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
建筑高度计算方法控制部门起算高度算至高度(多种形式取最大值)平屋顶坡屋顶规划主入口的室外设计地面女儿墙顶或挑檐檐口檐口和屋脊的平均高度消防安全出口及消防扑救场地的设计地面屋面面层航空通讯军事以绝对海拔控制建筑物或者施工设备的最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