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买过房子或者是因为各种原因变更过房产信息,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具体有哪些税费了,具体有好多,又该谁承担了,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下房产交易中所涉及的税费。
不动产交易(房屋产权交易变更)中涉及的税费主要有:契税、 增值税及附加(教育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费附加)、 个人所得税 、 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 土地出让金、 转移登记费、 抵押登记费等。
一, 契税契税,简单来说就是指在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对产权承受人(买方)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纳税人为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或个人,即购买人或者新产权人。
计税依据为官方认可的成交价格。
契税条例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5%,具体实行各地也是根据经济水品的发展不同在这个范围内自己决定的,成都市目前的契税税率为3%。
1.影响契税税率的因素:(1)购买人性质(个人还是公司)(2)房屋用途(住宅还是非住宅)(3)房屋套数(首套还是二套)(4)建筑面积(90㎡及90㎡以下还是90㎡以上)2. 契税优惠政策: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是:①购买人为个人 ②交易房屋为住宅 ③套数是首套或二套,才能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只要有一个条件不满足,契税都是按照3%执行。
3.契税免征或者减征的常见情形有哪些(1)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夫妻更名、夫妻加名、夫妻房屋财产分割,免征契税。
享受税费优惠减免就要承受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资料不齐或者没有证明材料也享受不了。
比如夫妻更名就需要提供夫妻结婚证。
4. 契税计算总结(以成都为例):购买人用途套数建筑面积计算公式——非住宅————本次计税总价×3%公司——————本次计税总价×3%个人住宅首套≤90㎡本次计税总价×1%>90㎡本次计税总价×1.5%二套≤90㎡本次计税总价×1%>90㎡本次计税总价×2%三套——本次计税总价×3%二, 增值税及附加增值税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和增值税附加,增值税是以不动产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一种业主(原产权人)需要承受的税。
增值税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种税的总称。
纳税人:出让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或个人,即出卖人(原产权人)。
计税依据: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官方认可的成交价格(在土地、房屋权属转让时)。
增值税附加的计税依据:本次所缴纳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及附加基准税率:5.6%。
即增值税及附加金额=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就是增值税及附加金额=官方认可的成交价格×5%+本次增值税额×7%+本次增值税额×3%+本次增值税额×2%。
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增值税及附加基准税率:5.3%。
具体政策是,对增值税的附加部分减半征收,也就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之和减半。
因此,增值税及附加金额=官方认可的成交价格×5%+(本次增值税额×7%+本次增值税额×3%+本次增值税额×2%)×50%=官方认可的成交价格×5.3%。
需要注意,一般纳税人的附加部分税率不减半,依然是0.6%。
1.影响增值税及附加税额的因素(1)出售人性质(个人或非个人);(2)房屋用途(住宅或非住宅);(3)房屋购买年限;(一般是产权证或契税票登记填发时间)(4)购房发票(有或无)。
(不动产销售发票,不是收据)2. 增值税及附加免征常见情形有哪些:(1)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增值税及附加;(2)夫妻更名、夫妻加名、夫妻房屋财产分割,免征增值税及附加;(3)直系亲属赠与免征增值税及附加。
3.增值税及附加计算总结房屋用途出售人购买年限购房发票计算方式住宅个人满5年——免征不满5年——计税总价×5.3%非住宅个人——提供(本次计税总价-上次发票总价÷1.05)×5.3%不能提供(本次计税总价-上次计税总价÷1.05)×5.3%注:双流区,天府新区:本次计税总价×5.3%÷1.05——公司——提供(本次计税总价-上次发票金额)÷1.05×5.3%不能提供本次计税总价×5.3%三.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指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财产转让取得的所得和境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