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国家自然资源部在发函答复全国人大代表的时候,明确表态:小区配套公建应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
然而在长沙的多个小区,都出现了配套公共建筑,一直被开发商占用的情况。
其中,就包括雨花区的鄱阳小区。
最近,通过诉讼之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鄱阳小区2处配套公建归全体业主所有,要求开发商返还给全体业主。
鄱阳小区业主反映,该小区丰华苑19栋118室原本是传达室、丰逸苑1栋109室原本是公厕,这都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配套公建。
但是都被开发商占用,当做商业门面出租,收取租金,时间长达10多年。
业主们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勘测表显示:丰华苑19栋118产权明确登记为全体业主。
另外,长沙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在给小区业委会的答复函中也明确:经查不动产登记系统,丰逸苑1栋109规划设计用途为公厕,登记的房屋用途为公用设施,属于只登记不发证的业主共有部分。
此前,开发商的一位工作人员答复,配套公建没有计入业主的公摊,业主没有投入,就不能受益。
既然是属于全体业主的配套公建,业主们就在小区业委会的带领下,主张收回。
但是开发商也坚称,是属其所有。
双方始终各执一词,难以达成一致,于是就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纠纷。
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开发商提起了相关行政诉讼,业主也起诉开发商要求返还,几个官司交叉推进。
在此前的一审中,业主一方已经胜诉。
最近,业主起诉的排除妨碍的官司,二审已经宣判:鄱阳小区业委会经业主代表会议授权诉请要求开发商停止侵权并返还案涉房屋,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并无不当。
驳回开发商的上诉,维持原判。
鄱阳小区业委会成员表示,下一步他们将会依据法院判决结果,收回两处用作门面对外出租的配套公建。
“判决书说等一个月之后要开发商归还给我们,假如一个月以后不归还,我们就请法院强制执行。
”与此同时,业主们还将追讨这两处门面,此前对外出租的租金,这些都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共同受益,如果开发商拒不支付,将会另案起诉。
鄱阳小区的维权案例,是具有非常重大的典型意义的。
它的意义不在于业主从开发商那里要回了这两处门面,也不在于最终开发商能够补偿给业主多少之前收到的租赁费用,而是业主们联合起来,有理有据有节的成功捍卫了业主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