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标准地址二维码门楼牌制作规范(试行)第一条 为规范二维码门楼牌制作,按照《天津市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二维码门楼牌是指安装在居民住宅、单位门口、商务楼宇等建筑外墙上含有二维码图标的地址标牌。
第三条二维码门楼牌牌面设置是在门楼牌国标标准的基础上,在各类门楼牌牌面的右侧增加二维码图标。
门楼牌按照关于地名的国家标准《地名标志》GB17733-2008制作,一律蓝底白字,字体以通行的黑体规范汉字为标准,材料使用铝板镀反光膜,二维码为黑白色。
第四条大门牌、中门牌、小门牌、楼单元牌、楼户室牌分别按以下要求制作二维码门楼牌:(一)大门牌。
图文书写平面尺寸570×370mm、外沿宽度≤15mm,厚度1.5mm,二维码尺寸120×120mm。
上部五分之一的区域标示独立院落、小区或大型建筑物所在街区的汉字名称,中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该门的门楼牌编码,编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下部五分之一的区域标示该门所在区域的邮政编码,右侧标示二维码图标。
(二)中门牌。
图文书写平面尺寸270×170mm、外沿宽度≤15mm,厚度1.0mm,二维码尺寸75×75mm。
上部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里巷、胡同以及村庄分为区、排的汉字名称,下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该门的门楼牌编码,编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右侧标示二维码图标。
(三)小门牌。
图文书写平面尺寸150×90mm、外沿宽度≤10mm,厚度1.0mm,二维码尺寸40×40mm。
上部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里巷、胡同、村庄内合法建造的房屋及底商建筑物所在街区的汉字名称,下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该门的门楼牌编码,编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右侧标示二维码图标。
(四)楼栋牌。
图文书写平面尺寸900×500mm、外沿宽度≤15mm,厚度1.0mm。
左上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小区名称,左下部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小区汉语拼音及邮政编码,右部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楼栋号。
(五)楼单元牌。
图文书写平面尺寸(300-400)×(150-200)mm、外沿宽度≤15mm,厚度1.0mm,二维码尺寸50×50mm。
上部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楼栋号,下部五分之三区域标示楼单元名称,第一单元用“一单元”表示,依次类推;地下第一层用“负1”表示,依次类推。
右侧标示二维码图标。
(六)楼户室牌。
图文书写平面尺寸137×62mm、外沿宽度≤7mm,厚度1.0mm,二维码尺寸30×30mm。
中部区域标示住宅楼内的住户门楼牌编码,右侧标示二维码图标。
第五条 我市门楼牌标志及标准地址信息实行信息化管理,标准地址信息应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及应用,结合“互联网+”模式积极推广标准地址二维码与公共服务、社会金融、社会治理等社会活动相融合,助力社会经济发展,满足居民生活需要。
第六条 门楼牌标志设置位置:大门牌应当设置在建筑入口处左侧,距离地面2至3米处。
中门牌应当设置在里弄、胡同、村庄入口处左侧,距离地面约2米处。
小门牌应当设置在出入门门楣上方或左侧,距离地面约2米处。
楼栋牌应当设置在临街明显处,距离地面2至3米;3层以上建筑物应当设置在2至3楼之间;同一条道路或同一个院落的楼栋牌,应当安装在一个水平线上。
单元牌安装在单元门楣上方的左侧位置。
户室牌安装在入户门上方中间位置。
第七条 楼栋牌因为设置位置太高,暂不考虑添加二维码。
第八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天津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凡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附件:标准地址门楼牌二维码技术应用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