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过户又有新的问题继续上一期,讲到因为不是公对公的送达法院文书,房交所拒绝办理过户。
第二天早上执行法官打电话通知我们,当地法院上午会去送文书,让我们下午可以去办理过户手续。
并要求我们弄清卖方需要缴纳的税费情况后告诉他。
因为这些是买方需要垫付的钱,到时候法院会凭发票退回给我们。
到了下午4点钟左右,我们第二次跑到房交所去查询情况,法务科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当地法院代交的文书不全,需要执行法院重新制作提交文书。
后面又去咨询了一下买卖双方需要缴纳的税费情况。
工作人员给了一张表格让我们自己去看。
回来后,再次打电话联系法官,他已经收到消息,并告诉我他们下午已经重新制作文件又重新委托了我们当地的法院工作人员转送,让我们第二天再去办理。
没办法只有继续等待……下期讲一下关于法拍房税费的相关政策及需要缴纳的具体税费和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