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法院对一起装修工人违规留宿猝死,房子变“凶宅”,业主索赔案作出判决。
2020年3月,田女士与某装饰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装修期60日,工程款5.45万元。
开工一个月后,工人孟某在涉案房屋内留宿,不料,孟某在晚上休息时,突发疾病死亡。
经公安机关认定,孟某为猝死,不属于刑事案件。
田女士认为,装饰公司疏于管理,房屋变为“凶宅”导致房屋贬值。
她本人对此感到惶恐不安,在房屋装修完毕后数月不敢正常入住。
于是,她将装饰公司诉至法院,索赔房屋贬值损失15万元,精神损失费8万元,还有田女士房屋租金2.4万元。
对此法院认为,工人长期居住在田女士的房屋里面发生猝死,客观上导致了房屋的价值贬损,因此酌情判定装饰公司赔偿4万元,而对于田女士提出的精神损失费则不予支持。
对此网友们也是纷纷热议:“我家装修时装修老板问我能否给泥水师傅住里面,我立马拒绝,新房子我自己都没住怎么可能让你先住了。
”“早就有规定装修人员不可以在正在装修的房屋内居宿,发生这种情况装修公司不但要赔,房主可能还要赔死者的钱。
”“我家硅藻泥工人问我能不能住床板。
出去住得花钱,我也离新房远没多想就让住了,还给他买的水。
还好没出意外。
”在这件事上,屋主可以说是受到了无妄之灾,好端端的新房一下子就变成凶宅了,不仅价值贬损,而且自己住进去了也会有阴影,所以赔偿4万元真是不划算呢。
不过呢,除却屋主的因素,我看到的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倒下了,他为了省钱,甚至只能风餐露宿,但即便如此命运还是对他如此不公,实在是让人唏嘘。
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