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灭火器作为承压设备,没有要求按照气瓶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在加强设计制造验收过程监督管理的同时,对使用单位要求严格执行到期强制报废要求,水基型灭火器——6年; 干粉灭火器——10年;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 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那么,规范对维修有什么要求,什么情况下需要维修,维修周期是咋样,我们来看看规范是怎么要求的。
一、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GB50444-2008,5.3.1 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进行维修。
5.3.2 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后每满1年,也就是大家通常说的3+1;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后每满2年,也就是大家通常说的5+2。
从以上规范中可以看到,灭火器需要送修的具体条件,包括在检查中发现灭火器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都需要送到灭火器生产企业或灭火器专业维修单位,及时地进行维修。
只要达到或超过维修期限,即使灭火器未曾使用过,也应送修。
二、 灭火器维修 XF95-2015对维修单位资质、场所、人员、质量管理、维修技术以及维修过程做了相应的规范要求,包括对灭火剂的再充装,筒体的水压试验、气密性试验都有详细的规定。
维修过的灭火器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加贴维修合格证。
合格证应包括以下内容:1、维修编号;2、维修企业的负责人和维检人员盖章;3、灭火器总质量;4、维修日期;5、维修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不应随意添加灭火器维修有效期。
当然,以上标准规范是国家对灭火器维修和报废的要求,对企业来说首先要达到的最低要求,否则就违规违法,有一些地方政府在文件和规范里也有更严格的要求,比如说一年一检的要求,大家在工作中根据规范和自身实际情况执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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