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现本院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下落。
执行案号:(2020)京0106执5308号执行标的:412013.9元(截至公告之日)悬 赏 金:5000元被执行人:黄志强,男,汉族1985年11月11日出生身份证地址:河北省安国市石佛镇石佛村东风区*号被执行人:邱香凝,女,汉族1980年12月7日出生身份证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鹏兴路1号鹿茵翠地10栋*悬赏金支付条件:①所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且为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行踪线索;②提供的线索使得人民法院控制到位被执行人;③举报人通过合法途径以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④同一或相同行踪由在先举报人获得。
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举报的范围限于:①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有价证券、金融理财;②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房屋、车辆、船舶、航空器、生产机器设备、库存产品、生产原材料等;③被执行人的应收债权、投资联营收益或者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举报途径:举报人可采取电话、邮寄等方式,或直接前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田法官、辛法官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西路11号院12号楼联系电话:010-86339926010-86339873供稿 | 执行局 编辑 | 杨士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