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缓解居民因疫情造成的生活压力,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今年12月份集中缴纳契税的个人给予适当补贴,现公告如下:一、补贴适用范围凡在本县辖区内购买商品房(非问题楼盘及已经治理结束的问题楼盘,不含二手房)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契税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具体如下:凡在2021年12月1日至12月28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凡在2021年12月29日(含本日)之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以完税凭证日期为准)。
三、契税缴纳办理方式购房者本人可携带资料前往扶沟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窗口进行审核办理。
四、补贴申报审核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即可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契税完税证明、购房发票、房屋购买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最迟于2022年1月15日前到商品房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办事大厅审核、填写申请补贴单,并提交复印件。
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逐户审核,确保无误。
五、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接到纳税人申请,经审核无误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直接转入申请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6201626特此公告扶沟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