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编号”的主要作用就是为了查找方便,便于管理。
那么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关于“编号”的要求也有很多,让我们从安全生产现场中找到关于对“编号”的要求:一、安装的可燃气体报警器没有编号。
参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 )4. 10.4.4企业应对设备设施实施台账管理,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编号,建立设备和备品备件(安全附 件)台账、技术档案。
二、电源开关箱开关下缺标识控制部位。
参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5.2.6 柜、台、箱、盘内检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4 柜、台、箱、盘上的标识器件应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及名称或操作位置,接线端子应有编号,且清晰、工整、不易脱色三、码头阀门缺少编号标识。
参考:《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5.7.2.9 油罐区 ――阀门应编号挂牌,必要时上锁;参考规范还有哪些文件提及“编号”的要求呢,欢迎大家一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