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陆阳庆不履行法律义务信息。
欢迎社会公众举报失信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姓名:薛永刚性别:男住址:海口市文华中路1号庆豪金碧文华文豪阁6c房 执行法院: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执行案号:(2019)琼0105执恢306号执行依据:(2015)秀民一初字第1879号民事判决书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还款人民币145000元及利息(另计)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请上述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到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履行法定义务,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将可能被司法拘留、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群众如发现上述失信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可向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供执行线索,本院将根据个案情况给予物质奖励,本院也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群众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财产线索申报、举报热线:刘法官 0898-68651334 转载需知:如需转载,请联系执行法院,自行转载需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