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呈现出井喷式发展,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也成为了“城市通病”。
2016年11月26日,湖南省长沙市一居民住宅突发火灾,消防车行进在距离小区几百米时被违规停放的机动车挡住了去路,消防指战员只能采取远距离铺设水带,进入起火住宅扑救。
由于延误了最佳时机,两名被困人员不幸遇难。
2019年3月27日,福建厦门一居民楼楼顶发生火灾,消防指战员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
在离起火居民楼200多米的路口处,消防车被停放的大量私家车挡住去路,消防指战员也只得远距离铺设水带作战,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2019年5月5日,江苏扬州一居民楼发生火灾,消防指战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却因违规停放在消防车道上的私家车两次前行受阻,导致错失最佳救援时间,使居民损失加重。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
管理使用单位或居民住宅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要落实以下维护管理职责:(一)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二)指派人员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
(三)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
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四)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五)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六)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七)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