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据媒体报道,贵阳一男孩被7旬夫妇领养但未登记,现二老去世男孩起诉要求分遗产。
法院:收养关系不成立,无继承权。
2005年,贵阳10岁男孩父母相继病故,其母弥留之际,请求居委会不要把孩子送进孤儿院。
一个月后,在街道,民政部门以及媒体的帮助下,一家退休职工李某夫妇将他收养。
并以爷孙相称!当时并没有去行政部门登记!16年后,夫妇俩相继去世,并未留下遗嘱。
夫妇有一个女儿,自然而然财产和房屋转到她的名下。
这名男子不服,自己是养子,也应该有自己的一份遗产,于是将女子告上法庭。
法院判了:收养关系不成立,无继承权!我觉得法院判的大快人心,当时夫妇俩都70多岁了,一把年纪动了善心收养了你,足足养了你16年,这得多大的善心!你不懂感恩,居然在老人离世后去告他们的女儿呵呵,这就是人性,经不起一点考验!养了16年养出一条白眼狼,不知道老夫妇俩不登记是故意还是有意为之,总之太让人寒心了,即使夫妇俩在世,遗产分你是情分,不分是本分,做人不能乱了分寸。
一个26岁的成年人,即使不去争遗产,自己有手有脚,靠自己辛勤劳动挣来的钱生活不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