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挤,喧闹,电子产品翻新和仿造的集中地……曾几何时,华强北带给人的印象并非完全正面。
2022年4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全国首个电子产品翻新产业知识产权刑事合规指引,提出引导产业主动充分披露信息,显著标注“翻新”标识,选用可靠零部件,提供一定期限保修服务等15条要求。
正是这个指引,让华强北有了一副“新面孔”。
华强北电子产品市场中悬挂的电子产品翻新产业知识产权刑事合规指引“给电子产品翻新产业发展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以说是整个行业的福音,给我们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正向的引导作用,受到广大中小二手电子(产品)经营商户的欢迎。
”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副会长李军在谈到深圳市检察院“电子产品翻新产业知识产权刑事合规指引”时如是说。
“在我们看来,这对二手3C行业来说是及时雨,为翻新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使行业能更好地释放生产力,以清晰合规的创新方式来开拓市场。
同时,引导公众绿色消费,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定位为循环经济企业的万物新生集团增值业务部负责人仇佳文表示。
一起假冒商标罪案件引发思考:电子产品翻新是否一律应认定为违法犯罪?2021年1月,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接到了一起案件——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以李某平、张某兵、颜某川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李某平是一名在深圳华强北从事二手电子产品买卖的生意人。
他寻找卖家收购大量二手iPad平板电脑,并购买假冒的iPad平板电脑零配件,然后雇用张某兵、颜某川等人在租来的加工窝点和仓库进行翻新处理后再将翻新电子产品卖出,从中赚取差价。
看似简单的假冒注册商标案,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却引发“销售二手电子产品是否侵权”的争议。
公安机关在案发现场共查获180台iPad平板电脑,经苹果公司鉴别,这180台iPad平板电脑中,有67台通过“维修”方式对产品进行了翻新,包括更换屏幕、系统内存、返回键、外壳等,且未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消费者对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