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商务信息网讯 盗窃团伙幕后老板罗某藏身广东韶关,指挥同乡在全国多地盗窃,其中7名团伙成员均不满16周岁但作案手法娴熟,经调查罗某竟只是一个20岁出头的小伙子。
近日,罗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上海市奉贤区连续发生16起技术开锁系列入室盗窃案件,经侦查,公安机关先后在上海市闸北、虹口、奉贤、南京、广东等地抓获盗窃 团伙成员19人。
成员大多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中林某、韦某、羊某只有12、13岁。
经审讯承认犯罪事实,窃得黄金项链、钻戒、玉坠等首饰20余件,电脑、相机、手机等电子设备10余部。
孩子们入户盗窃的作案手法十分娴熟,民警对此心生疑惑。
据供认,他们开门的方法都是一个广东韶关的“大哥”教的,这位“大哥”教他们上网,网上有教授使用开锁工具的视频,所用开锁工具也都是网购来的。
经过对同案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讯问,一个清晰的犯罪团伙架构浮现出来。
原来,他们在广东韶关有一个“老板”,即孩子们口中的“大哥”。
因为在外行窃的都是年龄较小的团伙成员,“大哥”会安排年龄大的成员从家乡一起出来,“照看”并负责管理赃物,防止偷来的东西被私吞。
在外作案时若钱都花完了,“大哥”会专门安排同伙给在外行窃或者管理赃物的人汇钱,提供住宿费和生活费。
来到上海后,这些未成年人由数名成年犯罪嫌疑人带队分工出去行窃,盗窃来的财物统一交给带头的龙某,由龙某负责看管并带回韶关交给“大哥”处理,同时龙某还负责加工网上买来开锁的作案工具。
案发后,该盗窃团伙其他同案人员皆悉数到案,唯独带头“老板”不知所踪。
后根据同案犯指证,2013年1月31日,公安机关对团伙“老板”进行网上追逃。
2015年7月,广东韶关公安局通知上海警方,他们曾刑拘一名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疑似上海警方上网追逃的“老板”,据此上海警方赶赴广东韶关将嫌疑人罗某抓获。
罗某只有小学文化,曾因盗窃于2009年9月被劳动教养1年6个月。
被释放后,他招募同乡组建偷窃团伙,分工明确,统一管理。
2016年1月1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罗某提起公诉。
2016年3月30日,该案在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最终法院经审理后宣判,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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