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全国曾存在八大行政区,因统辖面积过大而取消,逐渐形成现有34省级政区(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格局。
当前社会民意对行政区划意见,突出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财政负担过重,应大力精减行政机构;二是呼吁撤销地级市,减少管理层级,实行省直管县市。
民意呼吁撤销地级市的重要原因,是地级市辖区小,管理面积和人口少,而每省管地级市数量又少,这确实是每个省、市普遍存在的问题。
但地级市存在有历史原因,也有存在的合理性,撤销地级市后并不能有效解决省直管县存在的实际问题,每省县级政区普遍在100个左右,有效治理困难大。
按现在交通和通信条件,以及中国作为世界第二人口大国的国情,正确的思路应该是:强省:减少省级政区,增设副省级政区;强市:保留地级市,扩大地级市管辖县级政区数量,小的地级市要瘦身降级;小县代镇:缩小县级政区,以区域强镇升级为县,并镇合村。
今天仅探讨省级政区调整问题。
一、省级政区调整原则1、强省原则。
增大省区管辖的面积和人口,尽可能使每个省区沿边通海。
2、大直辖市原则。
直辖市政治地位高,经济底蕴深厚,有很强的经济外溢效应,但因自身管辖地域狭窄,发展空间受限,应该扩容,带动周边地区发展。
3、 省与省平衡原则。
每个省或以面积广阔、资源丰富、环境美好见长,或以人口众多见长、工业强劲、经济发达见长。
即人口少的省管辖面积大一些,人口多的省管辖面积可小一些。
4、省会中心原则。
尽可能使省会位于一省之中心,发挥对周边城市的带动作用。
若某一地区距离本省省会远而距离另一省省会近,可以整体划入邻近省会所在省。
5、增加副省级行政区原则,形成省域内一主多副格局,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副省级行政区接受中央政府和省政府双重领导,享受较多的省级管理权限,实际效果相当于减少了一级行政管理。
被拆分的省,应提高原省会城市的政治地位,扩容后统一升为副省级计划单列市,成为省域内副中心城市。
二、北部方案:拆分吉林、内蒙古、河北三省,合并青海、甘肃两省区(一)拆分吉林省,解决东北人口流失,三省人口过少矛盾1、省会长春市合并吉林市,组成新的长春市,升级为副省级计划单列市,由黑龙江省代管。
2、吉林东部松原、白城、延边等市划入黑龙江省。
3、吉林西部四平、通化、辽原、白山等市划入辽宁省。
4、拆分吉林省后,黑龙江省辖18地市,人口5134万,面积67万平方千米,哈尔滨、长春一主一副。
辽宁省辖20地市,人口5445万,面积34.6万平方千米,沈阳、大连一主一副。
(二)拆分河北省,扩大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行政区,优化京津冀晋协同发展,解决环北京贫困圈问题。
1、河北北部廊坊、唐山、秦皇岛、承德,南部的沧州划入天津市2、河北保定、张家口划入北京市3、河北省会石家庄合并衡水升级为副省级计划单列市,划入山西省4、河北邯郸、邢台、阳泉地市划入山西省(或改名太行省)。
5、拆分后,天津市辖22地区,人口4170万,面积29.6万。
北京市辖18区(地),人口3506万,面积7.5万。
山西省辖16地市,人口6608万,面积25.7万,太原、石家庄、呼和浩特一主二副。
(三)拆分内蒙古自治区,解决内蒙古自治区东西3000公里过长的矛盾,形成黑龙江省、辽宁省、天津市、山西省、陕西省、宁夏自治区都成为沿边开放省区格局。
1、内蒙古兴安盟划入黑龙江省2、内蒙古赤峰、通辽划入辽宁省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划入天津市4、内蒙古呼和浩特、乌兰察布划入山西省,呼和浩特升级为副省级计划单列市。
5、内蒙古包头划入陕西省6、内蒙古乌海、巴彦淖尔、鄂尔多斯、阿拉善盟划入宁夏。
7、拆分后陕西省辖13地市,人口4627万,面积27万。
宁夏辖12地市,人口1174万,面积49万。
(四)合并青海省和甘肃省1、省会为兰州2、西宁扩容升级为副省级计划单列市。
3、甘肃的庆阳、平凉靠近西安,划入陕西省。
4、合并后甘肃省辖20地市,人口2690万,面积111万,兰州、西宁一主一副。
三、南部方案:拆分安徽省、江西省、贵州省(一)拆分安徽省,扩大上海市、江苏省(可改名江淮省)、浙江省行政区,优化长三角地区发展格局。
1、江苏省苏州、常州、南通划入上海市。
新上海市辖19区(市),人口5078万,面积2.7万。
2、将长江以南的安徽安庆、池州、铜陵、芜湖、宣城、黄山划入浙江省,最远的安庆到杭州的直线距离也只有300公里。
3、安徽滁州、马鞍山、蚌埠、阜阳、宿州、淮北划入江苏省。
4、合肥合并六安升级为副省级计划单列市,划入江苏为副中心城市。
5、拆分安徽后,江苏省辖20地市,人口10606万,面积17.3万,南京、合肥、徐州一主两副。
浙江省辖18地市,人口8173万,面积16.4万,杭州、宁波、安庆一主两副。
(二)拆分江西省,扩大湖南省、福建省行政区1、江西西部萍乡、新余、宜春、吉安四市划入湖南省2、景德镇划入浙江2、南昌直管九江等市升级为副省级计划单列市,划入湖南,为副中心城市3、上饶、鹰潭、抚州、赣州划入福建省,赣州升级为副省级计划单列市,为福建副中心城市。
4、拆分后,湖南省辖20地市,人口8954万,面积28.9万,长沙、南昌一主一副。
福建省辖13地市,人口6205万,面积20.9万,福州、厦门、赣州一主两副。
(三)拆分贵州省,扩大重庆市、云南省(或改名云贵省)行政区1、将贵州遵义、铜仁划入重庆,扩大重庆直辖市面积,遵义为重庆副中心城市。
新重庆辖46区(市),人口4199万,面积13万,提升遵义为副中心。
2、贵阳合并周边黔东、黔南、安顺、毕节,升级为副省级计划单列市,为云南省副中心城市3、贵州南部县市划入云南省。
新云南省辖23地市,人口7563万,面积52万,昆明、贵州一主一副。
四、调整省区与未调整省区数据均值对比1、8省区行政区划不变,辖区均值为17.3个,人口均值为5758万,面积均值为51.8万。
而调整的16省区辖区均值为19.9个,人口均值为5919万,面积均值为32.6万,可见省与省基本达到平衡。
2、广东、山东、湖北、广西四省数据列出来可以和调整后的省区进行一对一比较。
通过数据进行对比,可以证明这样调整的合理性。
广东辖21地市,人口12657万,面积18万;山东辖16地市,人口10163万,面积15.6万;湖北辖14地市,人口5844万,面积18.6万;广西辖14地市,人口5047万,面积23.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