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按照《乌兰浩特市关于解决“办证难”问题实施方案》要求,分批推进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第一批18个小区(名单附后)已具备办理分户登记条件,请购房业主联系开发企业,领取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资料,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我市将陆续分批次公布小区办证名单,现将第一批次办证名单即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办理不动产分户登记所需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2.商品房买卖合同(拆迁安置协议);3.销售不动产发票或购房收据(开发企业提供);4.房屋分户图(开发企业提供);5.开发企业出具的委托书(开发企业提供)。
办理地址兴安盟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482-8288034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