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22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福海楼工艺品店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市监处罚〔2023〕36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市监处罚〔2023〕365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福海楼工艺品店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2MA00HQAE9L工商注册号110102602696069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相对人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柏霁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违法事实经查,涉案商品为当事人于2023年2月2日从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寺大街136号的天雅大厦负一层48-50号的商铺进的货,按单价1800元购进,当时只开了手写的进货票,没有开发票,连同其他的景泰蓝产品一起购进,上述涉案商品按照侵权商品在当事人店内的标价计算,违法经营额为15800元。
涉案商品的正品零售价为12800元,因当事人进货价远低于涉案商品的正品零售价,虽然当事人提供了其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