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这类脚手架选用木杆或竹杆为主要杆件,采用8 号铁丝绑扎而成,因此称为木、竹脚手架。
木竹脚手架根据使用要求可搭设成单排脚手架或双排脚手架。
它是由立杆、大横杆、小横杆、斜撑、剪刀撑、抛撑、连墙杆等组成。
木、竹脚手架取材方便,经济实用,历史悠久,搭设经验丰富,技术成熟,是我国建筑工程施工中应用较为广泛的脚手架。
但这些脚手架由于木、竹用量大,重复利用率低,对森林破坏严重,因而,在各方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不使用木、竹脚手架。
二、木、竹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要求1.木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要求(1) 用材和规格要求。
①用材要求。
木脚手架所用材料一般为剥皮杉杆、落叶松或其他坚韧顺直硬木,不得使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枯节等质地欠坚韧的易弯、易折的木材。
②规格要求。
使用木杆搭设脚手架时,各基本杆件的规格见表2-1 。
(2) 木材的选用要求。
①木杆的材质标准。
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的木资应符合现行 《木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2003) 中,承重结构原木的Ⅱ等材的材质标准。
②脚手板的材质标准。
木脚手板常采用杉木板和落叶松板,板厚不小于50mm ,板宽为200 ~250mm ,板长为3 ~6m 。
距脚手板两端80mm 处,用10 号铁丝加两道紧箍,防止板端劈裂。
木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合现行 《木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2003) 中承重结构板材的Ⅱ等材的材质标准。
2.竹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要求(1) 选材要求。
选用生长期3 年以上的毛竹或楠竹的竹杆为材料,采用竹篾、铁丝绑扎而成。
青嫩、枯黄、黑斑、虫蛀、裂纹连通两节以上的竹杆均不能使用。
(2) 竹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的控制尺寸。
①立杆、大横杆、顶撑、斜撑、剪刀撑、抛撑等不得小于75m m 。
②小横杆不得小于90mm 。
③搁栅、栏杆不得小于60mm 。
(3) 竹脚手板的质量要求。
竹脚手板有竹笆板、竹串片脚手板 (又称立人板) 和整竹拼制脚手板。
当采用竹笆板时,宜横向密编。
纵片不得少于5 道,并且每道采用双片,横片则正反相间,且周边纵横片对面夹紧用铁丝穿钻孔扎牢。
竹片宽度不得小于30mm ,厚度不得小于8mm ,不得用腐朽的毛竹的制作,见图2-2 (a)。
当采用竹串片脚手板时,竹片侧立放置,应用直径8~10mm 螺栓拧紧,间距500~600m m ,螺栓孔径不得小于10mm 。
螺栓离端部200~250mm ,板厚不小于50mm ,见图2-2 (b)。
当采用整竹拼制脚手板时,应用大头直径30m m ,小头直径20~25m m 的整竹,大小头一顺一倒相互排列编扎而成。
用14 号铁丝编扎,150mm 一道,脚手板两端及中间对称设四道双面木板条,用铅丝绑扎牢固,见图2-2 (c)。
三、木、竹脚手架的搭设1.木脚手架的搭设木脚手架的搭设方式通常有单排外脚手架和双排外脚手架,见图2-3 。
单排外脚手架外侧只有一排立杆,小横杆一端与立杆或大横杆连接,另一端搁置在墙上的外脚手架。
搭设时的主要构造参数,见表2-3 。
注意事项:(1) 由于单排外脚手架稳定性差,搭设高度一般不得超过20m 。
(2) 单排外脚手架不得用于半砖墙、180mm 厚砖墙砌体、土坯、轻质空心砖墙砌体、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低于 M1的砌体。
(3) 在墙体上的下列部位不允许留置脚手眼:①砖过梁上与梁成60°的三角形范围内;②砖柱或宽度小于74mm 的窗间墙;③梁及梁垫下及其左右各370mm 的范围内;④门窗洞口两侧240m m 和转角处420mm 内;⑤图纸上明确规定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
(4) 小横杆在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宜小于240mm 。
双排外脚手架是内、外两侧均设立杆,小横杆两端分别与内、外侧立杆连接的外脚手架。
它的稳定性比较好,搭设高度一般不超过30m ,搭设时的主要构造参数,见表2 -3 。
2.竹脚手架的搭设竹脚手架通常只采用双排搭设的形式,其构造形式与木双排外脚手架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在立杆旁要加设顶撑,顶住小横杆,用以分担小横杆传来的荷载,不使大横杆因受荷载过大而下滑,见图2-4 。
如果采用单立杆,搭设高度一般不超过25m ,如果采用双立杆,搭设高度可达35m 。
其构造参数见表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