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的李女士这些天就准备交采暖费了这不合计早点交能有点优惠、送点米面油啥的挺合适可到了供热窗口李女士懵圈了俺家是公寓怎么按商用每平32元交呢大伙听明白了吧李女士的三个公寓都租给了同一个人这个人呢又把这些公寓拢到手里开始长租短租的开展经营其实这种情况在很多公寓楼里很常见可李女士是怎么想的呢?你别管我公寓怎么租你得看公寓的用途是啥它又没做工作室、办公室啥的你别管里头住的是张三还是李四谁住不都是居住吗?那不就应该按民用标准吗?咋会变成商业标准缴费呢?别说,李女士的想法也不无道理那么像这种情况金廊供热又作何解释呢?民用和商用的标准是如何界定的?依据又是什么呢?生活帮记者现场联系了金廊热力的负责人依据《沈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补充措施》中第三条的规定满足相关要求的自住型公寓水电暖用价享受住宅同等政策同时沈供热24号《通知》里也规定了被用于办公或经营的按非居民供热价格标准收取采暖费所以现在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公寓如果拿来做日租房首先肯定不是办公但是不是属于经营了呢?生活帮记者也联系了沈阳市供热办希望寻求一个更为详细和权威的解释但时隔几天还没有得到供热办的回复我们也希望沈阳市供热办能够尽快出面拿出一个让人信服的依据给华强公寓的业主也给其他同类情况的业主一个解答审核:柏瀛、王海英主编:李若琰记者:王家宁 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