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没有听说过“绩效合伙”的概念,也就是以绩效来评判合伙人的价值贡献,最后做价值分配。
它是对内部顶层架构进行改革,是对外部交易结构进行调整的让人力资本得到增长的系统。
第一,合伙人系统不是“一伙人系统”a)不是人数上的数量合伙,而是价值合伙b)目标清晰、分工明确、协同效率c)交易结构确定利益共享第二,合伙人不等于利益共享a)合伙不是分配机制b)合伙企业不是利益分配组织c)利益共享是结果不是条件d)三大前提是关键第三,合伙人系统不等于资源被整合a)相互融合、内增循环b)敢于被别人整合,也最大限度融合别人c)个人目标融入合伙团队、彼此成就第四,合伙人系统不是股权激励a)股权激励中心化思维,合伙是去中心化的b)股权激励属于合伙人系统一个工具,优化改进c)合伙激励性更大,绩效决定收益分配及长期收益价值。
以上观点,你认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