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福州晋安区君临香格里D区4号楼的业主诉求:“我们这幢楼有很多住房需要把房子卖掉,但没有房产证而不能交易,直接影响了我们普通购房者的经济利益。
请政府尽快给我们住户办理房产证。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2019年2月15日答复:经了解,该项目因配建幼儿园未移交晋安区教育局,土地核验未完成,具体建议咨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延期办理产权证属于合同履约纠纷,在双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有相关条款约定,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经查询,君临香格里D区4#楼建设单位已于2009年12月31日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进行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参建各方均已提交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点评:该小区交房近十年无法办理产权证,目前主要问题是配建的幼儿园未移交给晋安区教育局,因而导致土地核验手续无法完成。
有市民询问:“经济适用住房转商品房,我想提取住房公积金来补缴土地收益价款如何操作?”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月11日明确答复:“根据规定,缴交土地收益溢价费不能提取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