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涉及加油站销售不符合标准成品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经销不合格计量器具等违法行为。
其中,关某自2021年3月至6月,先后分4次从河北省廊坊市某电线厂购进假冒“津成”、“通源”两种品牌电线,并进行销售,至案发时违法经营额共计68.6万余元。
目前关某已被辽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侵权商品并罚款 240.19万元。
关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线缆案2024年1月,辽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关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线缆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 240.1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明,关某自2021年3月至6月,先后分4次从河北省廊坊市某电线厂购进假冒“津成”、“通源”两种品牌电线,并进行销售,经辽阳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关某至案发时违法经营额共计68.6万余元。
鞍山市台安县远征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案2023年11月,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台安县远征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合计16.3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明,2020年4月,台安县远征加油站在未核实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