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晚开车、骑行或者走路的时候,您是否吃过大货车私装强光灯的亏?那爆闪的强光,直接晃得对方两眼抹黑,看不到路,令人提心吊胆、深恶痛绝,对交通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
5月22日上午,在S222省道浙江松阳县象溪路段,公安交警开展大货车违法整治行动。
11时18分,一辆牌号鲁H51***重型半挂牵引车进入交警视线,违规安装LED强光灯,被查。
面对民警询问,驾驶员杨某富辩称:“因为觉得货车本身的灯光亮度不够,晚间开车有时候路面看不清、速度跑不快,所以私自加装了强光灯。
”中队长方超见杨某富有“想法”,就进行现场教育:“汽车都是按照国家标准来设计的,在路上行驶,光是足够的,擅自加装强光灯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刺眼的强光会危及对方来车或行人的安全,存在安全隐患。
”最终,责令杨某富现场拆除违规加装的LED强光灯,恢复原状,同时对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给大型车辆擅自安装LED强光灯,主要意图有两类:一是货车司机为了开夜车时对路况“看得更清”,跑得更快,擅自加装的强光灯亮了自己的路、害得对方看不见路,这类违法会被交警责令拆除强光灯、处以罚款,如司机杨某富。
据办案民警朱冠南说:今年1至5月,松阳交警中仅仅象溪中队就查处擅自安装强光灯的案件200余起。
二是利用强光干扰电子眼抓拍、逃避交警部门监管,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规提供掩护,或者LED灯直接遮挡机动车号牌,殊不知这类违法更容易引起交管部门“关注”。
一旦被交警查获,责令拆除违法装置、处以2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今年,松阳交警已查处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案件14起,众所周知,机动车驾驶证被记9分,简直是货车司机的噩梦,不值得冒这个险。
松阳县公安交警雷霆出击,始终在严查,坚决杜绝非法改装、超限、超载、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人和货运企业要引以为戒,心怀敬畏,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经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以及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