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已入刑法,但仍然有人对此充耳不闻,我行我素。
5月17日,一位沈阳西堤国际小区居民反映称,其所在的高层住宅,常有高空抛物现象。
“今天一早,又有人从楼向往下扔东西,看看我家窗户玻璃,也不知道扔的是什么,这汤子都洒在玻璃上了。
”居民说。
据介绍,这种现象并非偶然,在近段时间经常出现这种现象。
“我们也找了物业,也报过警,但都没有找出是谁家在干这事。
”居民说。
二三里资讯联系到该小区物业。
一位工作人员称,近期确实接到多次居民关于高空抛物的投诉。
但由于小区内的监控无法拍摄到建筑的高层位置,所以无法确定是哪户居民在抛物。
“我们只能多提醒居民,宣传高空抛物的危险。
”物业说。
高空抛物不但会带来卫生问题,更主要的是危险。
一旦抛物砸中行人,后果不堪设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三条: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二三里编辑 罗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