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纪洪涛(曲阜师范大学中华礼乐文明研究所特聘研究员)荀子是战国末期集儒学大成的思想家。
《荀子》之“天论篇”集中论述了荀子对天的认识。
细究文本,“天论篇”之表象在于言天,而其旨归却在论人,荀子在天与人对勘的结构中以天论人,阐述了深刻的人学思想,体现了中华文化的辩证天人观。
“天行有常”是天人关系的逻辑前提《荀子·天论》开篇即云:“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阐明天按照“常道”运行,不以人的道德意志为转移,祛除了人对天的神性崇拜的迷思,将天视为独立于人的自然之物。
荀子身处的时代,政治败乱,“亡国乱君相属,不遂大道而营于巫祝,信禨祥”,人祈天、畏天、怨天、慕天,将治乱吉凶归因于上天。
而荀子认为天并非具有人格意志的神,它是按照其自身的常道运行的独立于人的存在,人类“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吉凶祸福皆在于人类自身。
如果人“循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如若人“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
荀子以“天行有常”的逻辑前提,推导出“天人之分”的重大命题,指出“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要人正确地认识天与人各自的职分,不可将自己要尽的职分托之于上天,而要遵循“治道”的要求,由人自己主宰治乱吉凶。
荀子明于天人之分的思想,为人类重新厘定了人在宇宙中的位置,以理性驱逐了神秘主义的蒙昧,将人从“拘而多畏”的天人关系下解放出来,为人类正确认识自我,进而挺立人的主体性,发挥人的能动性扫清了思想障碍。
“制天命而用之”是天人关系的思想枢要“天人之分”廓清了神秘主义天人论的迷雾,但荀子并非要让人与天分途而行。
相反,荀子认为人与天是紧密联系的,他也是在天人相系的思想视域中论述人的存在的,与同时代思想家不同的是,荀子大胆为天祛魅,割断了天与人的宗教神性联系,建立起天人之间的新的客观实在联系。
荀子认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