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隐患描述与标准依据序号隐患描述条款内容标准依据1电闸箱无安全标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4.2.3 警告标志,如表2《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2电闸箱周围有杂物《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175.1.1 一般条件下,用电产品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且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173电源线无防护《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7.6.8 无铠装的电缆在屋内明敷,除明敷在电气专用房间外,水平敷设时,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5m;垂直敷设时,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8m;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止电缆机械损伤的措施。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4废弃电源线《天津市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每年雨季前,应对电气设备、线路和防雷、接地等防护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要按拟定的“安全检查表”,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逐项登记,及时制定落实改进措施。
凡停用的电气设备、线路应立即拆除。
《天津市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5电源线破损 不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3.0.12 电器的外部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接线应按接线端头标识进行;2接线应排列整齐、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无破损;3电源侧进线应接在进线端,负荷侧出线应接在出线端。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6无照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3.1.2 照明种类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室内工作及相关辅助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7无应急照明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8配电室无灭火器无安全标识《天津市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交配电站(室)等作业场所必须安装安全遮拦,挂警示标志,并配置有效的灭火器材。
《天津市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9配电室无工具《天津市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企、事业单位必须为电气作业人员提供符合电压等级的绝缘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绝缘靴(鞋)、手套、拉杆、垫等的绝缘性能检测,必须经市劳动部门指定的检测单位检验。
《天津市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10手持电动工具无漏保《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T 13955-20174.4.1 末端保护下列设备和场所应安装末端保护RCD:a) 属于Ⅰ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b) 工业生产用的电气设备。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T 13955-201711绝缘胶皮《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 724.2-2017表D.1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3.1.2.1 a)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低压配电装置的操作区,维护通道应铺设绝缘胶垫。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 724.2-201712照明灯具《天津市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室外照明灯具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应低于3米(墙上安装不低于2.5米);室内照明灯具不应低于2.5米,低于2.5米的应加防护设施或采用安全电压。
《天津市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13接线盒无盖《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19517-20092.2.3为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分,可以采用电气设备结构与外壳,或将其装置在封闭的电气作业场中等直接接触保护技术。
外壳等用作防止直接接触保护的部件,只允许用工具拆卸或打开。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19517-200914配电箱底部未封堵《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4.2.1 落地式配电箱的底部宜抬高,高出地面的高度室内不应低于50mm,室外不应低于200mm;其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15挡鼠板《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6.2.4 变电器室、配电室、电容室等房间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等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处进入室内的设施。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16孔洞未封堵《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6.2.4 变电器室、配电室、电容室等房间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等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处进入室内的设施。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17变压器无护栏《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3-20134.2.2 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的变压器四周应设高度不低于1.5m的固定围栏或围墙,变压器外廓与围栏或围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5m,变压器底部距地面不应小于0.3m。
油重小于l000kg的相邻油浸变压器外廓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5m;油重l000kg~2500Kg的相邻油浸变压器外廓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3.0m;油重大于2500kg的相邻油浸变压器外廓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5m;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防火墙。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3-201318安全标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9电源线捆绑吊挂《电力电缆敷设规范》GB 50217-20076.1.9 电缆固定用部件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外,可采用经防腐处理的扁钢制夹具、尼龙扎带或镀塑金属扎带。
强腐蚀环境,应采用尼龙扎带或镀塑金属扎带。
2 交流单芯电力电缆的刚性固定,宜采用铝合金等不构成磁性闭合回路的夹具;其他固定方式,可采用尼龙扎带或绳索。
3. 不得用铁丝直接捆扎电缆。
《电力电缆敷设规范》GB 50217-200720电缆沟无盖《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 724.2-20173.1.2.1-f)电缆沟盖板齐全,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设置的防水、排水、防小动物措施完好有效。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 724.2-201721插座未固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9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2电源线架空高度不足《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09-20134.2.37.3 线路架设时,其高度在室内应大于2.5m,室外应大于4.5m,跨越通道应大于6m,并牢固固定。
电缆或绝缘导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直接捆绑在设备、脚手架、树木、金属构架等物品上;埋地敷设时应穿管,管内不得有接头,管口应密封;线路与其他设备、门窗、金属构架等距离应大于0.3m。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09-201323无盖板、无防护、无标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 26164.1-20103.2.12 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
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有牢固的临时围栏,并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 26164.1-201024配电柜安装《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 5009.1-20144.5.3-20 现场安装的配电盘柜或配电箱应平正、牢固,应有防积水和防止机械碰撞的措施,配电盘柜或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检修和操作通道应畅通。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 5009.1-201425布线积尘《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7.1.2-4 在有大量灰尘的场所,应避免由于灰尘聚集在布线上对散热带来的影响。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26插座未固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 724.2-2017表D.1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3.2.6.3 插座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a)插座安装盒应固定牢固,不应将安装盒吊挂着使用。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 724.2-201727箱体破损,无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4.0.9 盘、柜的漆层应完整,并应无损伤;固定电器的支架等应采取防锈蚀措施。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28箱体未封闭《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4.0.5 端子箱安装应牢固,封闭良好,并应能防潮、防尘;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成列安装时,应排列整齐。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29空开未固定《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5.0.1 盘、柜上的电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器元件质量应良好,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应完好,附件应齐全;排列应整齐,固定应牢固,密封应良好。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30带电部分无防护《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5.1.1 带电部分应全部用绝缘层覆盖,其绝缘层应能长期承受在运行中遇到的机械、化学、电气及热的各种不利影响。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31绝缘手套未检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5009.1-20144.5.2-3 施工用电的运行、维护班组应配备足够的绝缘工具。
绝缘工具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应符合表4.5.2的规定。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5009.1-201432电缆未入桥架《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3.3.10 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支架安装前,应先清除电缆沟、电气竖井内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并应对支架进行测量定位;2 电缆敷设前,电缆支架、电缆导管、梯架、托盘和槽盒应完成安装,并已与保护导体完成连接,且经检查应合格;3 电缆敷设前,绝缘测试应合格;4 通电前,电缆交接试验应合格,检查并确认线路去向、相位和防火隔堵措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33机械设备未见标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7.1 生产设备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必须有安全标识。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34配电室门口无标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 5009.1-2014 4.5.2-8 变配电室、室外配电盘柜及配电箱应加锁、设警告标志,附近应设置适用、适量的消防器材。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 5009.1-2014 35电源线捆绑在金属构件《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 5009.1-2014 4.5.4-6 电源线路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时,应加绝缘保护。
靠近热源敷设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电源线固定应使用绝缘体绑扎。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 5009.1-201436电闸箱破损《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 5009.1-20144.5.3-21 配电盘柜或配电箱应坚固,其结构应具备防火、防雨的功能。
箱、柜内的配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固定牢固。
导线剥切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
盘面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明露。
电源箱及操作门应有可靠接地。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 5009.1-2014 37一闸多接《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 5009.1-2014 4.5.4-4 用电设备集中布置时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用电设备分散使用时,每台用电设备应配置独立的控制箱,做到“一机一闸一保一箱”。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 5009.1-2014 38配电室杂物《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 724.2-2017表D.1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3.1.2.1-d)室内环境整洁、场地平整、设备间不应存放与运行无关的物品,巡视道路畅通。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 724.2-201739配电室照明和应急照明《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 724.2-2017表D.1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3.1.2.1-b)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系统应完好。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 724.2-201740家用插座、多工位插座《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8.0.6 插座的形式和安装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不同电压等级的日用电器,应采用与其电压等级相匹配的插座;选用非220v单相插座时,应采用面板上有明示使用电压的产品.2 需要连接带接地线的日用电器的插座必须带接地孔.3 采用插拔插头使日用电器工作或停止工作危险性大时,宜采用带开关能切断电源的插座.4 在潮湿场所,应采用具有防溅电器附件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不应低于1.5m.5 在装有浴盆/淋浴盆/桑拿浴加热器和泳池/水池以及狭窄的可导电场所,其插座及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GB16895的有关规定。
6 在住宅和儿童专用活动场所应采用带保护门的插座。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41临时线《天津市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第十条 不准拉设临时线路,确因临时(15天以内)作业必须拉设临时线路的,其导线应用橡套绝缘电缆,线路应架空敷设;如无条件架空的,应采取防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
《天津市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42漏保配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T 13955-2017 5.7 RCD动作参数的选择 a)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电器、家用电器等设备应优先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无延时的RCD;b)单台电气机械设备,可根据其容量大小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30mA以上,100mA及以下、无延时RCD。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T 13955-2017 43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 5009.1-2014 4.5.4-9 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刀闸型电源开关的闸刀上。
严禁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严禁带负荷插拔插头。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 5009.1-201444刀闸拆除《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659号 禁止技术《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659号45引出线无防护《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5009.1-20144.5.3-22 进出配电盘柜、箱的导线应加绝缘防护措施并固定牢靠。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5009.1-201446接地方式错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3.4 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
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
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
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47箱内杂物《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3.8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48电闸裸装、电器装在木板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9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49线路无防护漏保《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 7009-2013 50室内线路破损漏保《天津市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51配电箱出线口无防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16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2配电箱无跨接线《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5.1.1 柜、台、箱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对于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金属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4mm2的黄绿色绝缘铜芯软导线连接,并应有标识。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53箱体无门、有接头《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 7009-20134.2.38.2.1 箱柜电源侧应有可靠的隔离电器分隔总路,操动机构应可靠分断或合闸电路;各个电气单元绝缘良好、接头无外露,并排列整齐、安装牢固,设有良好的外壳防护装置。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 7009-201354电器设备接地《天津市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及其相连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其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欧姆。
《天津市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55断路器无隔栅《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4.0.2 低压断路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2 低压断路器主回路接线端配套绝缘隔板应安装牢固;《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56穿管未固定《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6.0.4 引入盘、柜内的电缆及其芯线应符合下列规定:2电缆应排列整齐、编号清晰、避免交叉、固定牢固,不得使所接的端子承受机械应力。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57线缆槽无盖《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14.2.5 槽盒内敷线应符合下列规定:6 敷线完成后,槽盒盖板应复位,盖板应齐全、平整、牢固。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58电源线拖地《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7.1.2 配电线路的敷设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3 应防止外部的机械性损害。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59电闸柜母排没有屏护《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724.2-2017表D.1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3.2.3.3 配电箱(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d)箱(柜)内应安装防止操作时触电的隔绝板(二次板),防止带电部位裸露在外;《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724.2-20173.6.2.1.4 线路接头连接可靠,无机械损伤,无松动,导线接头应设在盒(箱)或器具内,盒(箱)配件齐全,固定牢固,最小截面积应符合JGJ46和AQ/T7009的规定,并应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且导线截面积应与断路器保护定值相匹配。
60配电柜接线端子无屏护《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5.0.7 盘、柜内带电母线应有防止触及的隔离防护装置。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61进线排高度不足2.5米无防护《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4.2.6 配电室通道上方裸带电体距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2.5m;当低于2.5m时,应设置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规定的IP××B级或IP2×级的遮栏或外护物,遮栏或外护物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2.2m。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62箱内接线不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5.1.12-1箱(盘)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
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不断股。
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积相同,同一端子上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63电线接头《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6.0.4 引入盘、柜内的电缆及其芯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导线不应有中间接头,必要时,接头应接触良好、牢固,不承受机械拉力,并应保证原有的绝缘水平;屏蔽电缆应保证其原有的屏蔽电气连接作用。
2电缆应排列整齐、编号清晰、避免交叉、固定牢固,不得使所接的端子承受机械应力。
3铠装电缆进入盘、柜后,应将钢带切断,切断处应扎进,钢带应在盘、柜侧一点接地。
4屏蔽电缆的屏蔽层应接地良好。
5橡胶绝缘芯线应外套绝缘管保护。
6盘、柜内的电缆芯线接线应牢固、排列整齐,并应留有适当裕度;备用芯线应引致盘、柜顶部或线槽末端,并应标明备用标识,芯线导体不得外露。
7强、弱电回路不应使用同一根电缆,线芯应分别成束排列。
64停用电箱无标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5009.1-20144.5.2-7 长期放置不用的用电设备在重新使用前,应经必要的检修和安全性能测试。
用电设备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达不到规定的安全性能时应报废,并在明显位置标识。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5009.1-201465漏保《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5009.1-20144.5.3-19 配电箱内各负荷回路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负荷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应按负荷容量选配。
插座和插头应按电压、电流等级选配。
严禁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5009.1-201466箱体接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7.0.6 盘、柜柜体接地应牢固可靠,标识应明显。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67电源线无相色区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 10.2.4 当设计无要求时,母线的相序排列及涂色应符合下列规定: 4 对于母线的涂色,交流母线L1、L2、L3应分别为黄色、绿色和红色,中性导体应为淡蓝色;直流母线应正极为赭色,负极为蓝色;保护接地导体PE为黄-绿双色组合色,保护中性导体(PEN)应为全长黄-绿双色、终端用淡蓝色或全长淡蓝色、终端用黄-绿双色;在连接处或支持件边缘两侧10mm以内不应涂色。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68用电设备无灭火器《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 5009.1-2014 4.5.3-24 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先切断电源。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 5009.1-201469龙门吊滑线支架三相电线布线不规范,支架未做接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20144.0.2 滑触线的支架及其绝缘子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支架不得在建(构)筑物伸缩缝和轨道梁结合处安装。
2 支架安装应牢固,并应在同一水平面或垂垂直面上。
3 绝缘子、绝缘套管不得有裂纹、机械损伤等缺陷,表面应清洁;绝缘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有关规定;铁瓷胶合处应黏合牢固。
4 安装于室外或潮湿场所的滑触线绝缘子、绝缘套管,应采用户外式。
5 绝缘子两端的固定螺栓,宜采用高标号水泥砂浆灌注,并应能承受滑触线的拉力。
6 滑触线支架应可靠接地。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201470室内变压器无护栏《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3-20134.2.5 设置在变电所内的非封闭式干式变压器, 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8m 的固定。
围栏,围栏网孔不应大于40mm×40mm。
变压器的外廓与围栏的净距不宜小于0.6m,变压器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Om 。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3-201371接线排《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 7.0.8 盘、柜内二次回路接地应设接地铜排;静态保护和控制装置屏、柜内部应设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接地铜排,接地铜排上应预留接地螺栓孔,螺栓孔数量应满足盘、柜内接地线接地的需要;静态保护和控制装置屏、柜接地连接线应采用不小于50mm2的带绝缘铜导线或铜缆与接地网连接,接地网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72零线断开《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3.1.4 在TN-C系统中不应将保护接地中性导体隔离,严禁将保护接地中性导体接入开关电器。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73回路标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5.0.4 盘、柜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等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且字迹应清晰、工整,不易脱色。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74架空线路杆塔接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 4.7.11 架空线路杆塔的每一塔腿都应与接地线连接,并应通过多点接地。
4.7.12 架空线路杆塔架空地线引入变电站应采用并沟线夹与变电站接地网可靠连接,不得将绝缘子两侧的放电间隙绑扎。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75电扇位置过低《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5.3.2 壁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壁扇底座应采用膨胀螺栓固定,膨胀螺栓的数量不应少于3个,且直径不应小于8mm。
底座固定应牢固可靠;2 壁扇防护罩应扣紧,固定可靠,运转时扇叶和防护罩均应无明显颤动和异常声响。
壁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保护接地应可靠;3 壁扇下侧边缘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8m;4 壁扇涂层完整,表面无划痕,防护罩无变形。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76配电室门前有积水《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4.1.1 配电室的位置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 ,设置在尘埃少、 腐蚀介质少、周围环境干燥和无剧烈震动的场所,并宜留有发展余地。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77配电室无排风《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4.3.5 当严寒地区冬季室温影响设备正常工作时,配电室应采暖。
夏热地区的配电室,还应根据地区气候情况采取隔热、通风或空调等降温措施。
有人值班的配电室,宜采用自然采光。
在值班人员休息间内宜设给水、排水设施。
附近无厕所时宜设厕所。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78箱门缺失《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 724.2-20173.6.2.3.2 配电箱(柜)的箱门应完好无损,装有电器的箱门与箱体PE线应进行可靠跨接。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 724.2-201779配电箱安装《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 724.2-2017 表D.1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3.2.3.3 配电箱(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a)固定式配电箱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m-1.6m。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 724.2-201780电流表损坏《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 724.2-2017 3.6.2.3.6 配电箱(柜)内安装的电气装置,应完好无损且动作正常可靠。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 724.2-201781采用国家淘汰的倒序开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9.1.5 每一台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载、短路、漏电保护电器外,还应按本规范第 8.2.5 条要求装设隔离开关或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以及按照本规范第 8.2.6 条要求装设控制装置。
正、反向运转控制装置中的控制电器应采用接触器、继电器等自动控制电器,不得采用手动双向转换开关作为控制电器。
电器规格可按本规范附录 C 选配。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2总闸箱为木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9.4 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可燃材料或可燃构件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或安装电气设备,或采用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消防配电线缆和其他供配电线缆。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83跨接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13 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4电缆穿墙孔洞未封堵《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7.1.5 电缆敷设的防火封堵,应符合下列规定:1 布线系统通过地板、墙壁、屋顶、天花板、隔墙等建筑构件时,其孔隙应按等同建筑构件耐火等级的规定封堵;《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85电气设备无防护《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5.1.2 标称电压超过交流方均根植 25V容易被触及的裸带电体,应设置遮栏或外护物。
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 IP 代码)》 GB4208规定的 IP××B级或 IP2×级。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86无接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3.0.4 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1 电气设备的金属底座、框架及外壳和传动装置。
2 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3 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4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6 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接头盒、终端头和金属保护管及二次电缆的屏蔽层。
7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8 变电站(换流站)构、支架。
9 装有架空地线或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杆塔。
10 配电装置的金属遮拦。
11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87电缆与管道间距不足《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7.6.10 在屋内架空明敷的电缆与热力管道的净距,平行时不应小于1m,交叉时不应小于0.5m;当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电缆与非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 0.5m;当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与管道接近的电缆段上,采取防止电缆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在有腐蚀性介质的房屋内明敷的电缆,宜采用塑料护套电缆。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88配电室门破损《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4.3.7 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网罩,其防护等级不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规定的IP3X 级。
直接与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风孔尚应采取防止雨\雪飘入的措施。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89室外电源线无防护《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7.1.2 配电线路的敷设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5 应避免由于强烈日光辐射带来的损害;《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90电缆沟积水《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7.6.24 电缆隧道和电缆沟应采取防水措施,其底部排水沟的坡度不应小于0.5%,并应设集水坑,积水可经集水坑用泵排出。
当有条件时,积水可直接排入下水道。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91配电箱内有裸露铜体《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6.0.4 引入盘、柜内的电缆及其芯线应符合下列规定:6 盘、柜内的电缆芯线接线应牢固、排列整齐,并应留有适当裕度;备用芯线应引至盘、柜顶部或线槽末端,并应标明备用标识,芯线导体不得外露。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92变压器缺油《油浸式电力变压器》GB/T6451-20084.2.3.1 变压器应装有储油柜(波纹油箱、带有弹性片式散热器或油箱内部充有气体的密封式变压器除外),其结构应便于清理内部。
储油柜的一端应装有油位计,储油柜的容积应保证在最高环境温度与允许负载状态下油不溢出在最低环境温度与变压器未投入运行时应能观察到油位指示。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GB/T6451-200893临时线路无防护《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 724.2-2017表D.1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3.2.2.2 临时低压电气线路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避开易撞、易碰、地面通道、热力管道、浸水场所等易造成绝缘损坏的危险地方,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不应在有爆炸等危险的环境中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 724.2-201794照明灯具吊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4.5.1 灯具应固定安装在不然性墙体或不燃性装修材料上,不应安装在门、窗或其他可移动的物体上。
95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破损《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AQ/T7009-20134.2.42.3.2 电源线长度应小于6m,中间不允许有接头,且无破损、无老化,不穿越通道。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AQ/T7009-201396电缆拖地严重《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5.1.18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加以固定,并及时装设标志牌。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97操作间无应急照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3.8.1 避难间(层)及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应同时设置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98电缆老化《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 5009.1-2014 4.5.3 -1 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应合格,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有防护措施。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 5009.1-201499电源线无防护《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7.6.8 无铠装的电缆在屋内明敷,除明敷在电气专用房间外,水平敷设时,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5m;垂直敷设时,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8m;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止电缆机械损伤的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100气瓶压力表破损TSGR7001-2004 第十六条2.年度检查时,凡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改正并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改正期间的安全,如果逾期未改正的,应当暂停该压力容器的使用:(2)表盘封面玻璃破裂或者表盘刻度模糊不清101客房内总电源开关未注明名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 5.0.4盘、柜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等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且字迹应清晰、工整,不易脱色。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102配电柜配电箱门破损、脱落《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 724.2-20173.6.2.3.2 配电箱(柜)的箱门应完好无损,装有电器的箱门与箱体PE线应进行可靠跨接。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 724.2-2017103电闸箱 配电柜 配电箱前有杂物《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3.8 配电箱、开关箱前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04燃气管道可燃气体报警仪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3条 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5电源箱、开关箱内电器(含插座)未固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范》JGJ 46-20058.1.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范》JGJ 46-2005106安全防护装置《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6.1.6 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电锯等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107安全警示标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7.1 生产设备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必须有安全标识。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108插座未固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9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09管道无流向标识《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GB 7231-20035.2物质流向的标识A工业管道内物质的流向用箭头表示,如果管道内物质的流向是双向的,则以双向箭头表示《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GB 7231-2003110有限空间标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5〕56号三、监督企业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要监督工贸企业在排查出的每个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或设备附近设置清晰、醒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标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警示有限空间风险,严禁擅自进入和盲目施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5〕56号111踢脚板《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053.3-2009112止回阀单向阀《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10.4 同时使用两种气体进行焊接或切割时,不同气瓶减压器的出口端都应装上各自的单向阀,以防止气流相互倒灌《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113危险部位无防护装置《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报告、监控、治理、验收和资金保障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事故隐患采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及时消除,并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分析、如实记录。
114大门限高限速《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4387-20086.1.2 跨越道路上空的建(构)筑物(含桥梁、隧道等)以及管线,应增设限高标志和限高设施。
6.4.2 机动车在进出厂房、仓库、生产现场、倒车时,应限速5Km/h。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4387-2008115操作规程《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16气瓶防倾倒装置《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GB/T 34525-2017 8.2.4 气瓶入库后,应将气瓶加以固定,防止气瓶倾倒。
9.1 气瓶的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在使用气瓶时应做到: c)气瓶使用时,应立放,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GB/T 34525-2017117插座 电插排吊挂未固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 724.2-2017表D.1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3.2.6.3 插座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a)插座安装盒应固定牢固,不应将安装盒吊挂着使用。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DB12/T 724.2-2017118电控闸裸装《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9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19电控箱内接线不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5.1.12-1箱(盘)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
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不断股。
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积相同,同一端子上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120库房内未见安全警示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21电箱门缺少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 4.2.3 2-7 有可能发生触电危险的电器设备和线路,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如:配电室、开关等。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122液化气瓶使用安全距离不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 1241-20095.3.3 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间隔不小于5m,且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 1241-2009123胶管连接方式不规范《电业安全工作规程_第一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1-201014.6.2 橡胶软管的长度宜大于15m。
两端的接头(一端接减压器,另一端接焊枪)必须用特制的卡子卡紧,或用软的和退火的金属绑线扎紧,以免漏气或松脱《电业安全工作规程_第一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1-2010124引出线无防护《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5009.1-20144.5.3-22 进出配电盘柜、箱的导线应加绝缘防护措施并固定牢靠。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DL5009.1-2014125电焊机二次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129.5.2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发电机或直流电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应消除可能产生的异常电火花。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DL 5009.1-2014 4.13.2.4 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应绝缘良好,长度一般不得超过5m。
电焊机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的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有接头,绝缘好;不得采用铝芯导线126胶管老化《焊接与切割安全》 GB9448-1999 10.3 软管及软管接头 禁止使用泄漏、烧坏、磨损、老化或有其他缺陷的软管。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9448-1999127气瓶混放且无标志6.6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储存。
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储;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储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8.2.2 入库的空瓶、实瓶和不合格瓶应分别存放,并有明显区域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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