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公布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四批)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天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2024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活动主题,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研判我市民生领域风险隐患,针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电梯、燃气灶具、气瓶、锅炉、叉车等设备设施,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查处天津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2024年3月13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天津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14.5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2月17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加强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天津市南开区仁恒伊势丹商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负责维护保养的3部曳引乘客电梯的维保记录显示最近一次维保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13日期间的半月维保记录。
经查,当事人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以及维保计划安排,于2024年2月12日对上述3部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但当事人在春节假期期间未合理调配维保人员,致使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18日期间未对上述3部电梯进行维保。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天津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厦门市兰新现代电梯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2024年4月16日,天津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厦门市兰新现代电梯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29日,天津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负责维保的天津港保税区环河东路SM天津滨海城市广场内部电梯进行检查。
经查,发现2部乘客电梯、2部自动扶梯维保时间均不足10分钟,且无安全管理员跟随,存在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的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天津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克劳斯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2024年5月16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克劳斯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2月2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市塘沽美家商城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天津克劳斯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维保的美家商城2号自动扶梯维保记录不全。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16日至2024年1月17日期间对涉案电梯开展了维保,但维保记录中均无安全管理员签字确认。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乘客电梯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保养是电梯日常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
上述三件典型案例中,案例一当事人明知应当维保却以春节放假为由未对电梯进行维保,案例二当事人电梯维保程序不规范,案例三当事人电梯维保记录不规范,且上述电梯均处于大型商场内,人流量较大、使用频次较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市场监管部门坚持过罚相当原则依法予以查处,督促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增强法律意识、“红线”意识,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将电梯维保到位,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
四、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查处天津市东丽区兴利源五金经营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案2023年11月22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天津市东丽区兴利源五金经营部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燃气灶具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3年11月22日,市市场监管委在对东丽区一五金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一水暖洁具经营部正在销售一款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燃气灶具。
执法人员立即对涉嫌不合格灶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