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要求,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根据住建部和本市“一网通办”工作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现就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以下简称“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通知如下:一、证照启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证照具备与同名纸质证照相同效力。
自2023年3月1日起,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正式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
二、证照样式电子证照采用OFD文件格式,盖有经认证的电子签章,并附有二维码,电子证照样式执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
电子证照标准样式详见↓三、证照下载企业使用上海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网上政务大厅”,进入企业电子证书管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管理页面,自行下载、打印、使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
四、证照查验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查询核验电子证照实时信息:(一)访问“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查询验证;(二)使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微信小程序扫描电子证照二维码;(三)访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https://zjw.sh.gov.cn/)通知公告专栏查询验证;(四)使用“上海建筑业”微信公众号扫描电子证照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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