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1月7日消息,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六条之规定,被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罚款人民币:9000元(小写:9000元)。
据公告内容,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绵阳市青义镇玉龙北街188号承建的“融创九阙府”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当事人未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供《质量保修书》,经责令改正,已提供《质量保修书》并完成相关资料移交。
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八条(一)项之规定,构成了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六条之规定的违规行为。
因此,被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罚款人民币:9000元(小写: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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