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缴存余额倍数调至16倍,7月1日起施行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缴存余额倍数由原来的12倍调整为16倍。
新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日起受委托银行受理的贷款申请按新标准执行,有效期为5年。
据悉,今年3月1日起,佛山市公积金执行的个人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流动性风险系数。
“缴存余额倍数”作为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一个乘法项,直接关系到公积金个人贷款可贷额度的多少。
此前执行的缴存余额倍数为12倍,而《通知》将其上调至16倍,这意味着在其他贷款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直接大幅提高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
比如,单缴存职工缴存满3年且缴存余额达2.5万元,最高贷款额度可达60万元。
双缴存职工符合贷款条件,主借款人缴存满3年且双人累计缴存余额达4.2万元,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00万元。
《通知》还显示,佛山市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别化贷款,即不同缴存时间对应不同的最高贷款额度。
夫妻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时间的认定以主借款申请人为准。
佛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高层次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缴存时间按大于等于36个月认定。
此外,缴存职工如果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达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属于多孩家庭(三孩以上)其中一种情况,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
兰州公积金中心7月1日起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 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并将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灵活就业缴存人须按该规定及时调整。
《通知》称,根据兰州市统计局统计的平均工资数据及省政府最新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缴存基数调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调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
调整后,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我市202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9251.17元的3倍,即27753.51元;最低不得低于省政府最新发布的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即兰州新区为2020元,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为2020元,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为 1960元。
在缴存比例上,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基本缴存比例仍为单位12%,个人9%;新开户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最低不得低于5%。
灵活就业人员无单位缴存部分,缴存比例统一为10%。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你的公积金余额涨了湖北省黄冈市: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黄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印发通知,明确将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对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相应调整。
政策原文:http://gjj.hg.gov.cn/zwgk/public/6636168/1384043.html1.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与执行期调整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执行期间: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2.缴存基数确定标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单位每年应当根据职工上一年度工资调整情况确定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测算方式为: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12。
3.缴存基数上下限上限:黄冈市单位对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619元(单边),每月缴存额上限为2714元(单边)。
下限:缴存基数下限为180元(单边)。
⚠️为支持就地城镇化和“双集中”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新市民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下限可以执行100元缴存标准(单边)。
4.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的5%—12%。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与个人月扣缴额相等。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有变提取公积金更方便了河北石家庄: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变政策原文:?id=13791.联办事项概念退休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申领退休待遇时,授权开封市社会保险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在退休手续办理完毕后向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共享相关个人信息,由公积金中心将已办理退休封存手续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提取到职工本人的银行卡内。
2.联办事项适用对象适用对象为退休手续办理完毕、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进行退休封存、授权社保中心向公积金中心共享相关个人信息、同意公积金中心为其自动办理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新变化四川省成都市:7月5日起,公积金贷款支持“带押过户”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我市开展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服务 进一步做好“带押过户”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7月5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带押过户”办理,卖方无需结清原贷款,买方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原文:https://cdzj.chengdu.gov.cn/cdzj/c131968/2024-06/05/content_b37c21cc31784a26a596099b8fd0b314.shtml1.住房区域拟交易住房所在的区(市)县,应已由我市住建部门提供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服务。
目前包括成都市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后期覆盖区域以住建部门公布为准。
2.贷款银行买卖双方涉及商业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商贷银行应已纳入我市住建部门“带押过户”和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服务名单,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具体以住建部门公布为准。
3.交易合同买卖双方应达成一致,通过住建部门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系统进行住房交易,并签订对应版本的交易合同。
4.其他条件卖方未结清贷款当前未逾期;卖方贷款银行同意“带押过户”;拟交易住房产权明晰、未被查封,除已为卖方贷款设立的抵押外未设立其他抵押;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