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前告知法安全检查前提前告知受检查单位,让受检单位先行自检、自查、自改,而后对受检单位的自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检查,对自检、自查、自改的质量进行检查,对自检、自查、自改的问题进行检查。
这种检查方法的有利之处: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受检单位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自改工作,能够激发出受检单位自检、自查、自改的内在驱动力,能够有效指导受检查单位自检、自查、自改工作存在的差距与不足等。
不利之处:提前通知受检单位,受检查单位会有所准备地进行自检、自查、自改,有时容易出现对检查的问题有所遗漏、有所漏项的情况,容易导致受检查单位在个别环节上有准备的弄虚作假。
2、突击检查法安全检查应适时采取不打招呼的“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暗查暗访,以突击检查的方式检查受检查单位原生的安全状态。
这种检查方法的有利之处:能够检查受检查单位现场的实际安全状态,能够检查出更深层次的系统问题及安全管理问题,能够降低人为情感因素对安全检查的干扰。
不利之处:受检查单位缺少自自检、自查、自改的过程,不能有效激发出受检查单位对安全检查的内在驱动力,随着暗查暗访检查方式的频次增加,会有效解决这种不利之处。
3、吸取教训法安全检查的主要方式是吸取间接事故教训,有的单位若发生了伤亡事故,本着“邻里失火,自查炉灶”,“别人亡羊,主动补牢”的原则扩展到全行业、全区域进行进行检查,主要目的是防止类似事故的重蹈覆辙。
在进行安全检查时,把别的单位发生的事故原因进行再剖析及解读,对引发事故的因素与本单位进行“对号入座”,查一查本单位有没有类似的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有没有类似的安全管理缺陷及人为责任未落实的情况,举一反三地将问题点进行梳理及汇总,并及时配置有效的资源限期进行改进;不能把别的单位发生的事故当成故事来听,当成耳旁风,不能蔑视别的单位犯的低级人为责任错误而酿成了事故,不能对此不以为然,自以为本单位绝对不会犯类似的低级错误。
事故是一面镜子,会衍射到安全生产管理方方面面的问题,学习及吸取间接事故案例的教训,才能有针对性地做到防患于未然,做到“一人若生病,全员都预防”的目的。
4、回头复查法安全检查应做好不定期的回头复查,对检查问题的整改质量进行回头复查,对类似的问题是否整改进行回头复查,对安全管理的系统问题进行回头复查,若反复出现类似的问题应追究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安全检查的结果应与安全运行机制相挂钩,应与履职尽责考评相挂钩,应与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相挂钩,安全检查后的考核应有理有据,应奖罚分明,应加大力度,奖要奖得眼红,罚要罚得心跳,在安全工作上不作为便要让位,没有达成预期的结果便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5、综合检查法每次安全检查的方法都不是单一的,都含有综合检查方法的运用,每次安全检查前期应进行策划,编制专项检查表,现场若发现新的情况可增加相应的补充检查内容,现场检查通过“望、闻、问、切”,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安全规章制度依法、依规进行检查,不能自以为是、不能主观臆断、不能给受检查单位以误导,不断提升每次安全检查的质量,以此拉动受检查单位的安全认知维度及安全管理水平。
(本文来自加加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