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14 年 8 月 20 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 30,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1 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机器设备进行抵押。
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详见公司担保公告临2014-055。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