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建立之初,在胶东半岛设置了大量卫所。
到了清代,随着大环境的改变,卫所的功能逐渐淡化,因此朝中屡有裁撤之议。
在顺治朝之时,就已有合并举措;而到了雍正朝,众多卫所,要么改建新县,要么合并至邻邑,基本上一扫而空。
在雍正朝的政策调整中,原析自即墨县的鳌山卫、浮山所和雄崖所就都被裁撤,又重新合并到前者辖区内。
区划合并,不单单是改个称呼这么简单,相关的人、财、物都要登记造册,以备交接。
以上三者当中,鳌山卫级别较高,名下的人财物也比较多。
本文就以史料(时任莱州府知府严有禧的奏议)为依据,简要盘点一下鳌山卫在合并之际的家当。
1、军屯地卫所制度的初衷是“寓兵于农”,节约国家养兵的成本。
因此,卫所除了“卫城所城”之外,还管辖着相当数量的军屯地。
按照今天的地理观念来看,这些军屯地其实都属于“飞地”,距离“卫城所城”都很远,中间还要跨越其他州县的地盘。
很显然,在古代交通和通讯不发达的情况下,这种管理模式效率并不高。
这也是清代要裁撤卫所的原因之一。
根据记载,当时鳌山卫直辖的军屯地共有十八处(不包含浮山所和雄崖所),散布在即墨、平度、胶州、莱阳四州县辖区内。
其中距离卫城最远的军屯,在二百九十里之外。
2、钱粮收入军屯地是卫所钱粮收入的主要